“样板”判决书你我都读得懂

时间: 2021-12-15 来源: 重庆法治报 编辑: 万 先觉 阅读量:15001

  日前,开州区法院依法判决了“装修款找谁付”一案,针对该案作出的判决书在当事人和当地群众、法律工作者中引发良好反响。该判决书是开州区法院审判团队基于该院出台的《一审普通程序民事判决书写作指南》(以下简称《指南》),围绕以诚信这一法律基本原则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主线展开说理论证,经过多次讨论最终完成的判决书写作,全文格式规范、内容通俗易懂、情理法理并重,成为《指南》指引下的一份判决书范本。

  该判决书载明的基本案情为:赵某与钱某系夫妻。2014年12月3日,赵某购买房屋一套。2015年1月12日,该房屋办理备案登记。2016年5月,李某陆续采购材料,组织人工对该房屋进行装修,但双方未签订书面装修合同。装修完毕后,李某多次向赵某催收装修款无果。2016年11月17日,因赵某妻子钱某涉及执行案件,开州区法院对赵某名下的前述房屋予以查封。后赵某与申请执行人达成协议,由赵某自行出售房屋,所得价款用于偿还钱某的执行债务。该房屋随后被出售给他人。2020年6月1日,李某电话联系赵某,告知赵某装修款为100400元并要求付款。赵某未付款,并告诉李某应向其女婿孙某催收装修款。

  案件审理中,李某诉称自己承包了赵某、钱某前述房屋的装修工程,但二人未支付装修款,遂起诉到法院要求二人付装修款。赵某与钱某辩称:房屋只是登记在赵某名下,实际权利人是孙某;房屋装修也是孙某负责,赵某与钱某对房屋装修情况不知情,不应支付工程款。孙某辩称:自己也不应该支付工程款,因为房屋是孙某父亲买的,亦是其父安排、委托房屋装修事宜。经审理后,法院最终判决赵某、钱某支付李某装修款100400元。

  主审法官高鸿表示,该案当事人争议大,在当地关注度高,易引发公众道德评价。面对一边是当事人以及诉讼代理人“什么都不认可”“相互推诿”“兜圈子”的消极诉讼,一边是施工人装修款可能付诸东流,农民工流汗又流泪、吃苦又吃亏的局面,如何在判决书中释法说理,并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其中,作出一份符合公平正义又教化真善美的判决书,让群众感受到法律的力量、温度,成为了审判团队深思的困难问题。最终,审判团队在该院出台的《指南》中找到了答案。这份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判决书,便是按照《指南》规定的技术规范标准和写作方法指引等制作完成。

  “到底是怎样的《指南》能为法官写作判决书解决这么多困难和问题?”带着疑问,记者采访了开州区法院部分干警。

  《指南》起草团队的负责人,开州区法院副院长周云告诉记者:“今年10月21日,该院发布了《一审普通程序民事判决书写作指南》。《指南》是开州区法院继2020年8月发布《民事案件庭前会议工作指引》(以下简称《指引》)后,在司法专业化、规范化建设中的又一创新之举,在全市范围内还属首例。”据悉,《指南》全文共8个部分57条,涉及判决书全文各个要素,具有框架结构更加优化、重点内容更加翔实、问题导向更加突出的特点,是“教科书”式的判决书写作指南,能为办案法官、法官助理提供详尽的写作指引。《指南》出台以来,开州区法院办案干警结合工作实际,积极将其应用在日常判决书写作中。《指南》接地气、操作性强、实用性高,受到广大干警的欢迎,日益成为重要的办案工具。干警判决书的写作效率、文书质量得到了提升,老百姓对人民法院的判决书也更能理解、接受和认可。

  开州区法院法官助理魏久江表示,《指南》的出台对审判团队法学理论深度,文书说理性、逻辑性,甚至文笔流畅性等提出了更高的标准。规范判决书的写作必将倒逼案件庭审质量的提升,而且释法说理充分的判决书还能够收到情理法兼得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针对较为复杂的案件,为确保当事人正确行使诉讼权利,引导当事人理性诉讼、规范诉讼,加大对当事人的释明力度,以提高当事人的服判息诉率。结合《指南》的规定,法院可以向当事人释明诉讼主体资格,让当事人明白谁有资格作为原告,应该告谁,防止当事人诉讼对象错误、滥用诉权,浪费审判资源;还可以向当事人释明诉讼请求的正当性,让当事人提出明确、恰当、合理的诉求,防止当事人诉讼期望过高,增加不必要的诉累及经济负担。

  青年法官熊军告诉记者,对于缺乏审判经验的新任员额法官,可能面临不知道从哪些方面入手审理案件的困惑。而该院制定的《指引》与《指南》有针对性地解决了这样的困惑。《指南》与《指引》有机结合,《指引》重在焦点查明,解决庭审审查的问题,《指南》重在焦点论证,解决裁判说理的问题,二者相辅相成,为审判实践中遇到的共性问题找到了具体、可操作的解决办法。《指南》明确规定当事人诉辩意见应避免写得过长过短,要积极回应文化程度不高、法律意识不强,诉讼能力不足当事人的朴素正义观念,避免当事人因对比判决书中的各自陈述内容的长短而质疑人民法院中立裁判的地位,在细微处更加注重公平正义。

  “装修款找谁付”案只是开州区法院运用《指南》写作判决书的阶段性成效,相信随着《指南》的持续强化应用,定能不断产生为当事人和当地群众、法律工作者普遍认同的优秀判决书,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司法服务的新期待。

  记者 罗 翠 通讯员 边俊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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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样板”判决书你我都读得懂

  日前,开州区法院依法判决了“装修款找谁付”一案,针对该案作出的判决书在当事人和当地群众、法律工作者中引发良好反响。该判决书是开州区法院审判团队基于该院出台的《一审普通程序民事判决书写作指南》(以下简称《指南》),围绕以诚信这一法律基本原则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主线展开说理论证,经过多次讨论最终完成的判决书写作,全文格式规范、内容通俗易懂、情理法理并重,成为《指南》指引下的一份判决书范本。

  该判决书载明的基本案情为:赵某与钱某系夫妻。2014年12月3日,赵某购买房屋一套。2015年1月12日,该房屋办理备案登记。2016年5月,李某陆续采购材料,组织人工对该房屋进行装修,但双方未签订书面装修合同。装修完毕后,李某多次向赵某催收装修款无果。2016年11月17日,因赵某妻子钱某涉及执行案件,开州区法院对赵某名下的前述房屋予以查封。后赵某与申请执行人达成协议,由赵某自行出售房屋,所得价款用于偿还钱某的执行债务。该房屋随后被出售给他人。2020年6月1日,李某电话联系赵某,告知赵某装修款为100400元并要求付款。赵某未付款,并告诉李某应向其女婿孙某催收装修款。

  案件审理中,李某诉称自己承包了赵某、钱某前述房屋的装修工程,但二人未支付装修款,遂起诉到法院要求二人付装修款。赵某与钱某辩称:房屋只是登记在赵某名下,实际权利人是孙某;房屋装修也是孙某负责,赵某与钱某对房屋装修情况不知情,不应支付工程款。孙某辩称:自己也不应该支付工程款,因为房屋是孙某父亲买的,亦是其父安排、委托房屋装修事宜。经审理后,法院最终判决赵某、钱某支付李某装修款100400元。

  主审法官高鸿表示,该案当事人争议大,在当地关注度高,易引发公众道德评价。面对一边是当事人以及诉讼代理人“什么都不认可”“相互推诿”“兜圈子”的消极诉讼,一边是施工人装修款可能付诸东流,农民工流汗又流泪、吃苦又吃亏的局面,如何在判决书中释法说理,并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其中,作出一份符合公平正义又教化真善美的判决书,让群众感受到法律的力量、温度,成为了审判团队深思的困难问题。最终,审判团队在该院出台的《指南》中找到了答案。这份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判决书,便是按照《指南》规定的技术规范标准和写作方法指引等制作完成。

  “到底是怎样的《指南》能为法官写作判决书解决这么多困难和问题?”带着疑问,记者采访了开州区法院部分干警。

  《指南》起草团队的负责人,开州区法院副院长周云告诉记者:“今年10月21日,该院发布了《一审普通程序民事判决书写作指南》。《指南》是开州区法院继2020年8月发布《民事案件庭前会议工作指引》(以下简称《指引》)后,在司法专业化、规范化建设中的又一创新之举,在全市范围内还属首例。”据悉,《指南》全文共8个部分57条,涉及判决书全文各个要素,具有框架结构更加优化、重点内容更加翔实、问题导向更加突出的特点,是“教科书”式的判决书写作指南,能为办案法官、法官助理提供详尽的写作指引。《指南》出台以来,开州区法院办案干警结合工作实际,积极将其应用在日常判决书写作中。《指南》接地气、操作性强、实用性高,受到广大干警的欢迎,日益成为重要的办案工具。干警判决书的写作效率、文书质量得到了提升,老百姓对人民法院的判决书也更能理解、接受和认可。

  开州区法院法官助理魏久江表示,《指南》的出台对审判团队法学理论深度,文书说理性、逻辑性,甚至文笔流畅性等提出了更高的标准。规范判决书的写作必将倒逼案件庭审质量的提升,而且释法说理充分的判决书还能够收到情理法兼得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针对较为复杂的案件,为确保当事人正确行使诉讼权利,引导当事人理性诉讼、规范诉讼,加大对当事人的释明力度,以提高当事人的服判息诉率。结合《指南》的规定,法院可以向当事人释明诉讼主体资格,让当事人明白谁有资格作为原告,应该告谁,防止当事人诉讼对象错误、滥用诉权,浪费审判资源;还可以向当事人释明诉讼请求的正当性,让当事人提出明确、恰当、合理的诉求,防止当事人诉讼期望过高,增加不必要的诉累及经济负担。

  青年法官熊军告诉记者,对于缺乏审判经验的新任员额法官,可能面临不知道从哪些方面入手审理案件的困惑。而该院制定的《指引》与《指南》有针对性地解决了这样的困惑。《指南》与《指引》有机结合,《指引》重在焦点查明,解决庭审审查的问题,《指南》重在焦点论证,解决裁判说理的问题,二者相辅相成,为审判实践中遇到的共性问题找到了具体、可操作的解决办法。《指南》明确规定当事人诉辩意见应避免写得过长过短,要积极回应文化程度不高、法律意识不强,诉讼能力不足当事人的朴素正义观念,避免当事人因对比判决书中的各自陈述内容的长短而质疑人民法院中立裁判的地位,在细微处更加注重公平正义。

  “装修款找谁付”案只是开州区法院运用《指南》写作判决书的阶段性成效,相信随着《指南》的持续强化应用,定能不断产生为当事人和当地群众、法律工作者普遍认同的优秀判决书,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司法服务的新期待。

  记者 罗 翠 通讯员 边俊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