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升司法能力 服务经济发展

时间: 2021-12-15 来源: 重庆法治报 编辑: 万 先觉 阅读量:15079

彭水县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秦长春(右三)到第四人民法庭调研

  近年来,彭水县人民法院以强基导向“六项工作”为着力点,在聚焦提升人民法庭建设水平和基层司法能力的基础上,立足县域文化特色、经济发展实际,将法庭建设与服务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和基层社会治理能力现代化相结合,卓有成效地提高了人民法庭司法服务能力。

  今年1至9月,彭水县法院5个人民法庭审结各类案件共计1800余件,结案率均达到92%以上,其中,第五人民法庭审判质效位居全市人民法庭第一名。

彭水县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徐中和(后排右一)开展巡回审判

  围绕基层基础工作

  提高法庭参与社会治理实效

  近年来,彭水县人民法院始终把强化人民法庭建设作为强基导向主战场,根据地域案件特点和办案职能定位,不断优化法庭布局,合理分配人民法庭受案类型,同时从选人用人机制上下功夫,坚持基层导向,选任年富力强的办案人员充实到人民法庭,使法庭司法能力不断增强。目前,全县已建成数字化法庭4个,远程共享法庭、跨域庭审系统法庭3个,网上立案、全域司法持续深化。

  另一方面,彭水县法院不断探索拓展法庭功能,常态化开展巡回审判,巡回审判包、车载便民法庭迭代升级,并积极参与全市民生法庭、示范法庭创建,现有3个人民法庭已创建民生法庭,其中一个被市高法院评为全市首批12家民生示范法庭之一。助推基层社会治理方面,全面落实了“一街镇一法官”机制、“一庭两所”矛盾纠纷联调机制,推动基层法治资源整合、共享,促进基层矛盾纠纷化解一体联动和谐共治。

  工作中,彭水县法院结合武陵山区实际,根据乡村多以种养殖业为主,富余劳动力“输出型”为主的经济发展特点,打造重点服务农村种养殖业的4个“乡村法庭”。今年,选派法官与乡、镇、村、社实地对接60余次,接受电话咨询120余次,调处涉农纠纷20余起;依法惩治生产销售假种子、破坏农村基础设施等危害农业生产安全的违法犯罪行为,同步向乡、镇党委政府通报警示案例15件。采取“送法进院坝”“法治课堂”“法庭开放日”等形式,开展普法宣讲183次、反诈宣传12场,发放普法宣传资料1200余份,接受群众法律咨询340余人次。从2019年1月至2021年9月,全县5个人民法庭共计审结婚姻家庭类案件2138件,调撤1483件,调解撤诉率达69.36%,营造了浓厚的法治乡村氛围。

彭水县法院人民法庭建设情况新闻发布会

  围绕乡村振兴战略

  发挥人民法庭主导作用

  按照市高法院乡村振兴战略司法服务和保障20条意见精神,彭水县法院结合乡村社会发展需要,找准司法服务助力乡村振兴的结合点和落脚点,在全县5个人民法庭分别召开“司法服务乡村振兴战略”专题推进会5次,发挥乡村法庭的纠纷化解“桥头堡”、法治乡村和经济建设中的主力军作用。

  实际工作中,彭水县法院主要领导带头深入善感、大同等乡镇农村一线进行实地调研,广泛与村民和基层干部座谈,了解农业生产情况,并要求各人民法庭扎根辖区,有针对性和创造性地发挥好人民法庭司法服务和保障功能。要求他们创新司法便民举措,对涉农案件坚持快立、快审、快结,让法官多跑腿,让群众少走路。

  对农村弱势群体追讨工资、工伤抚恤金、赡养费、人身损害赔偿等诉讼案件,符合条件的依法给予缓、减、免收诉讼费待遇,让农村弱势群体打得起官司,依法保障其合法权益。

  在完善人民法庭多元调解纠纷机制、健全化解涉农纠纷乡村整治体系过程中,全县5个人民法庭加强与基层党组织和群众自治性组织的沟通协作,充分借助乡村干部、司法协助员、人民调解员和人民陪审员等力量,构建社会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妥善处理乡村振兴战略实施中发生的各种矛盾纠纷,加强对人民调解、行政调解的业务指导,加大对基层干部的普法力度,引导基层党员干部用法治思维解决矛盾纠纷,推动农村基层治理走上法治化轨道。在落实“一街镇一法官”工作机制方面,彭水县法院按辖区乡镇和法官数量进行统一分配,积极融入当地基层社会治理格局。

  与此同时,彭水县法院充分发挥人民法庭前沿作用,设立驻庭调解室,充分运用“一庭两所”矛盾纠纷联调机制,实现法律咨询和案件调解有机结合,使人民法庭建设成为司法服务乡村振兴的前沿阵地,为乡村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全面加强派出法庭建设,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审判工作制度,稳定法官队伍,提高整体素质,提高司法服务水平,彻底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

彭水县法院第三法庭获赠锦旗

  围绕优化营商环境

  加强园区法庭法律服务

  彭水工业园区于2006年1月获市特色工业园区规划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批准设立。为了维护园区正常的生产和经济秩序,彭水县法院根据实际设立了园区人民法庭。针对园区企业对信息化、智能化、专业化司法的需求,及园区内40余家劳动密集型企业劳动争议多发易发的特点,建成了数字化审判法庭2个、“跨域庭审”系统1套,并选派商事、劳动争议审判经验丰富的法官及法官助理,打造以高效、优质处理商事、劳动争议纠纷案件为主的“园区法庭”。同时“点对点”地为企业提供法律咨询和风险提示,创新开展“保姆式”“订单式”法律服务。

  2021年以来,与园区企业座谈3次,分类梳理涉诉企业经营风险点12个,开展劳动人事争议、公司股权纠纷等专项法律咨询20余次,向园区涉诉企业发送司法建议5件,帮助企业健全完善了经验风险防范、公司内部管理等制度。

  围绕高效便捷利民

  服务全域旅游经济发展

  近年来,彭水县法院以高标准、高水平打造“世界苗乡 养心彭水”旅游品牌为目标,在民一庭下设“旅游法庭”,积极服务保障县域旅游产业发展。

  这一过程中,彭水县法院在九黎城景区设立了旅游法庭常设机构,在阿依河、摩围山景区设巡回审判服务站2个,并根据游客量,在旅游淡季时为旅游法庭配置1名法官1名调解员,旅游旺季时增派3名法官及若干名调解员进驻旅游法庭和巡回审判服务站。

  充分利用“一庭两所”联调机制,及时协调公安机关等部门打击涉旅游消费的强买强卖、消费欺诈等侵权纠纷30余件。在景区设立维权标示牌,创新法治宣传方式,将司法案例、法治意识嵌入到景区民俗表演、图片展示、宣传标语中,并组织景区企业、旅行社、人民调解员等召开旅游纠纷调解专项培训3次,发放《旅游普及知识》宣传单500余份,有效增强了旅游从业人员的法治意识。

  通讯员 郑 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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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升司法能力 服务经济发展

彭水县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秦长春(右三)到第四人民法庭调研

  近年来,彭水县人民法院以强基导向“六项工作”为着力点,在聚焦提升人民法庭建设水平和基层司法能力的基础上,立足县域文化特色、经济发展实际,将法庭建设与服务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和基层社会治理能力现代化相结合,卓有成效地提高了人民法庭司法服务能力。

  今年1至9月,彭水县法院5个人民法庭审结各类案件共计1800余件,结案率均达到92%以上,其中,第五人民法庭审判质效位居全市人民法庭第一名。

彭水县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徐中和(后排右一)开展巡回审判

  围绕基层基础工作

  提高法庭参与社会治理实效

  近年来,彭水县人民法院始终把强化人民法庭建设作为强基导向主战场,根据地域案件特点和办案职能定位,不断优化法庭布局,合理分配人民法庭受案类型,同时从选人用人机制上下功夫,坚持基层导向,选任年富力强的办案人员充实到人民法庭,使法庭司法能力不断增强。目前,全县已建成数字化法庭4个,远程共享法庭、跨域庭审系统法庭3个,网上立案、全域司法持续深化。

  另一方面,彭水县法院不断探索拓展法庭功能,常态化开展巡回审判,巡回审判包、车载便民法庭迭代升级,并积极参与全市民生法庭、示范法庭创建,现有3个人民法庭已创建民生法庭,其中一个被市高法院评为全市首批12家民生示范法庭之一。助推基层社会治理方面,全面落实了“一街镇一法官”机制、“一庭两所”矛盾纠纷联调机制,推动基层法治资源整合、共享,促进基层矛盾纠纷化解一体联动和谐共治。

  工作中,彭水县法院结合武陵山区实际,根据乡村多以种养殖业为主,富余劳动力“输出型”为主的经济发展特点,打造重点服务农村种养殖业的4个“乡村法庭”。今年,选派法官与乡、镇、村、社实地对接60余次,接受电话咨询120余次,调处涉农纠纷20余起;依法惩治生产销售假种子、破坏农村基础设施等危害农业生产安全的违法犯罪行为,同步向乡、镇党委政府通报警示案例15件。采取“送法进院坝”“法治课堂”“法庭开放日”等形式,开展普法宣讲183次、反诈宣传12场,发放普法宣传资料1200余份,接受群众法律咨询340余人次。从2019年1月至2021年9月,全县5个人民法庭共计审结婚姻家庭类案件2138件,调撤1483件,调解撤诉率达69.36%,营造了浓厚的法治乡村氛围。

彭水县法院人民法庭建设情况新闻发布会

  围绕乡村振兴战略

  发挥人民法庭主导作用

  按照市高法院乡村振兴战略司法服务和保障20条意见精神,彭水县法院结合乡村社会发展需要,找准司法服务助力乡村振兴的结合点和落脚点,在全县5个人民法庭分别召开“司法服务乡村振兴战略”专题推进会5次,发挥乡村法庭的纠纷化解“桥头堡”、法治乡村和经济建设中的主力军作用。

  实际工作中,彭水县法院主要领导带头深入善感、大同等乡镇农村一线进行实地调研,广泛与村民和基层干部座谈,了解农业生产情况,并要求各人民法庭扎根辖区,有针对性和创造性地发挥好人民法庭司法服务和保障功能。要求他们创新司法便民举措,对涉农案件坚持快立、快审、快结,让法官多跑腿,让群众少走路。

  对农村弱势群体追讨工资、工伤抚恤金、赡养费、人身损害赔偿等诉讼案件,符合条件的依法给予缓、减、免收诉讼费待遇,让农村弱势群体打得起官司,依法保障其合法权益。

  在完善人民法庭多元调解纠纷机制、健全化解涉农纠纷乡村整治体系过程中,全县5个人民法庭加强与基层党组织和群众自治性组织的沟通协作,充分借助乡村干部、司法协助员、人民调解员和人民陪审员等力量,构建社会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妥善处理乡村振兴战略实施中发生的各种矛盾纠纷,加强对人民调解、行政调解的业务指导,加大对基层干部的普法力度,引导基层党员干部用法治思维解决矛盾纠纷,推动农村基层治理走上法治化轨道。在落实“一街镇一法官”工作机制方面,彭水县法院按辖区乡镇和法官数量进行统一分配,积极融入当地基层社会治理格局。

  与此同时,彭水县法院充分发挥人民法庭前沿作用,设立驻庭调解室,充分运用“一庭两所”矛盾纠纷联调机制,实现法律咨询和案件调解有机结合,使人民法庭建设成为司法服务乡村振兴的前沿阵地,为乡村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全面加强派出法庭建设,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审判工作制度,稳定法官队伍,提高整体素质,提高司法服务水平,彻底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

彭水县法院第三法庭获赠锦旗

  围绕优化营商环境

  加强园区法庭法律服务

  彭水工业园区于2006年1月获市特色工业园区规划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批准设立。为了维护园区正常的生产和经济秩序,彭水县法院根据实际设立了园区人民法庭。针对园区企业对信息化、智能化、专业化司法的需求,及园区内40余家劳动密集型企业劳动争议多发易发的特点,建成了数字化审判法庭2个、“跨域庭审”系统1套,并选派商事、劳动争议审判经验丰富的法官及法官助理,打造以高效、优质处理商事、劳动争议纠纷案件为主的“园区法庭”。同时“点对点”地为企业提供法律咨询和风险提示,创新开展“保姆式”“订单式”法律服务。

  2021年以来,与园区企业座谈3次,分类梳理涉诉企业经营风险点12个,开展劳动人事争议、公司股权纠纷等专项法律咨询20余次,向园区涉诉企业发送司法建议5件,帮助企业健全完善了经验风险防范、公司内部管理等制度。

  围绕高效便捷利民

  服务全域旅游经济发展

  近年来,彭水县法院以高标准、高水平打造“世界苗乡 养心彭水”旅游品牌为目标,在民一庭下设“旅游法庭”,积极服务保障县域旅游产业发展。

  这一过程中,彭水县法院在九黎城景区设立了旅游法庭常设机构,在阿依河、摩围山景区设巡回审判服务站2个,并根据游客量,在旅游淡季时为旅游法庭配置1名法官1名调解员,旅游旺季时增派3名法官及若干名调解员进驻旅游法庭和巡回审判服务站。

  充分利用“一庭两所”联调机制,及时协调公安机关等部门打击涉旅游消费的强买强卖、消费欺诈等侵权纠纷30余件。在景区设立维权标示牌,创新法治宣传方式,将司法案例、法治意识嵌入到景区民俗表演、图片展示、宣传标语中,并组织景区企业、旅行社、人民调解员等召开旅游纠纷调解专项培训3次,发放《旅游普及知识》宣传单500余份,有效增强了旅游从业人员的法治意识。

  通讯员 郑 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