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冠疫情防控|重庆疾控紧急提示(2021年12月23日5时)

时间: 2021-12-23 来源: 重庆疾控 编辑: 万 先觉 阅读量:14951

  鉴于陕西西安市等地疫情防控形势复杂严峻,特别是在封控区之外发现了阳性病例,出现了社区传播。为严格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防控策略,按照我市疫情防控有关规定,重庆市疾控中心特别提醒:12月4日以来有陕西省西安市、咸阳市和延安市旅居史的来渝返渝人员,在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及时向所在地社区(村)、所在单位报告,按要求配合做好核酸检测、隔离观察、健康监测等防控措施。

  紧急提示

  (一)对有12月4日0时—12月8日24时之间上述地区旅居史的来渝返渝人员,全部开展2次核酸检测(两次采样间隔24小时以上);抵渝后已经开展2次核酸检测的人员,须再次进行1次核酸检测(与上次采样间隔24小时以上)。(二)对有12月9日0时至12月22日24时之间上述地区旅居史的来渝返渝人员,原则上实施14天集中隔离(自离开上述地区开始计算,不足14天的应补足隔离时间),有居家隔离条件的可实施严格居家隔离(单人居住、足不出户)。隔离期间,在第1、4、7、10、14天各做1次核酸检测(不足14天的,核酸检测频次参照执行,但应至少检测2次以上)。(三)上述地区中高风险区(指划定的区域范围)来渝返渝人员仍按原有政策执行。(四)12月23日0时起,上述地区来渝返渝人员,全部实施14天集中隔离,并在第1、4、7、10、14天开展核酸检测。

  高、中风险区及所在城市和重点地区的来渝返渝人员按《重点地区来渝返渝人员健康管理措施》进行管理。

Copyright 2020 © 重庆长安网 中共重庆市委政法委员会 主办 重庆法治报社 承办

渝公网安备50011202500163号 渝ICP备15010797号 电话 023-88196826

重庆法治报社打击"新闻敲诈"举报电话:023 - 88196822 本网及网群刊发稿件,版权归重庆长安网所有,未经授权,禁止复制或建立镜像

在线投稿 请使用系统指派指定账号密码登录进行投稿。
新冠疫情防控|重庆疾控紧急提示(2021年12月23日5时)

  鉴于陕西西安市等地疫情防控形势复杂严峻,特别是在封控区之外发现了阳性病例,出现了社区传播。为严格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防控策略,按照我市疫情防控有关规定,重庆市疾控中心特别提醒:12月4日以来有陕西省西安市、咸阳市和延安市旅居史的来渝返渝人员,在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及时向所在地社区(村)、所在单位报告,按要求配合做好核酸检测、隔离观察、健康监测等防控措施。

  紧急提示

  (一)对有12月4日0时—12月8日24时之间上述地区旅居史的来渝返渝人员,全部开展2次核酸检测(两次采样间隔24小时以上);抵渝后已经开展2次核酸检测的人员,须再次进行1次核酸检测(与上次采样间隔24小时以上)。(二)对有12月9日0时至12月22日24时之间上述地区旅居史的来渝返渝人员,原则上实施14天集中隔离(自离开上述地区开始计算,不足14天的应补足隔离时间),有居家隔离条件的可实施严格居家隔离(单人居住、足不出户)。隔离期间,在第1、4、7、10、14天各做1次核酸检测(不足14天的,核酸检测频次参照执行,但应至少检测2次以上)。(三)上述地区中高风险区(指划定的区域范围)来渝返渝人员仍按原有政策执行。(四)12月23日0时起,上述地区来渝返渝人员,全部实施14天集中隔离,并在第1、4、7、10、14天开展核酸检测。

  高、中风险区及所在城市和重点地区的来渝返渝人员按《重点地区来渝返渝人员健康管理措施》进行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