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通讯员 杨婷)近日,大足区一驾驶员饮酒驾驶,。 当天22时10分许,陈某明饮酒后驾驶红色小车由大足区宏声广场往石壁广场方向行驶。陈某明驶至中医院外时,与黄某驾驶的黑色小车对撞,紧接着又撞上陈某兴驾驶的白色小车,造成三车受损。随后民警对陈某明酒精呼气结果为139mg/ml,后将其带至中医院提取静脉血,结果为168mg/ml。 据调查,当晚陈某明与朋友吃饭,期间喝了2瓶啤酒。饭后,陈某明开车回家。当陈某明驾车驶至中医院外时,手机来了信息,而就在其低头回复信息的瞬间,车子逐渐偏离路线,驶入对向车道,尽管对向车辆鸣笛示意,陈某明仍与黄某和陈某兴驾驶的车辆发生了正面碰撞。 经查,陈某明早在2013年10月29日因危险驾驶罪被荣昌区人民法院判处拘役4个月,于去年重新考取驾驶证。前段时间又因一次交通事故受伤,才养好伤的陈某明不但没有吸取教训,反而变本加厉,再次醉驾酿成事故。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民警依法对陈某明逆行的违法行为处记3分、罚款200元的处罚,其醉酒驾驶被处吊销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考取,拘留6个月、罚款2000元的处罚,因涉嫌危险驾驶,陈某明还得接受法院审判。 交巡警提醒:酒驾会导致驾驶人操作时反应迟钝、行动迟缓,易引发事故。为了自己和他人的安全,请勿酒后驾车。且酒精在人体内代谢速度取决于个体差异及酒精摄入量,每个人的体质不同,酒精代谢速度也不同,喝酒后必须保持充足的睡眠,最好间隔24小时以后再驾车,千万不能心存侥幸,自己认为酒醒了酒驾车上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