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通讯员 彭代莉)按照上级统一部署,结合冬季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工作,坚决打击酒后驾驶交通违法行为,全力维护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持续稳定,有效预防和减少涉酒道路交通事故,日前,市公安局交巡警总队高速公路第五支队不定时、不定点在辖区各个收费站开展常态酒驾查处。 酒驾整治行动当日,高速公路第五支队綦江大队民警在雷神店收费站查获一起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当晚21时52分许驾驶员罗某驾驶一辆小型汽车从雷神店收费站下道,民警对其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测得结果144mg/100ml,罗某涉嫌醉酒驾驶机动车,民警立即将罗某带离,对其开展调查。经调查得知,罗某于当晚8时许在綦江某饭馆和几个朋友聚会吃饭,席间喝了白酒。聚会结束后,罗某抱着侥幸心理驾驶车辆从饭店出发,在雷神店收费站被民警查获。罗某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涉嫌危险驾驶罪,目前该案件已被公安机关立案侦查,罗某已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