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通讯员 姜英辉)头天晚上喝醉了,第二天早上驾车出行被查获酒驾受处罚。1月6日上午10时,摩托车司机小胡被渝北区交巡警查获酒驾,受到严肃处罚。 当天上午10时许,渝北区公安分局交巡警支队回兴大队民警在渝北区宝圣大道进行纠违检查,检查到一位驾驶摩托车司机,司机很配合地掏出驾驶证和行驶证,还笑呵呵地跟民警聊天拉家常。不料,就在他张口说话的时候,民警闻到他嘴里喷出的浓烈酒气。 这小伙子难道早晨起来就喝酒?民警对其控制后,责令该驾驶员配合进行酒精吹气测试,结果为32mg/100ml,属于饮酒驾驶机动车违法行为。面对测试结果,驾驶员小伙子一下懵了。 经查,驾驶员叫胡某,20多岁。小伙子年纪不大,特别喜欢喝酒。前一日晚上,他邀约几个朋友在两路一家火锅店喝酒,3个人喝了两箱啤酒,自己到底喝了多少瓶啤酒,他也不晓得,直到次日凌晨2点才尽兴而归。 第二天早晨胡某睡醒后,感觉肚子饿,于是就骑着摩托车出来买早餐,在宝圣大道被交巡警查获。 民警对小胡进行了交通法规教育,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处以记12分、罚款1000元、扣证6个月的处罚。 交巡警提醒: 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这是一条铁的戒律,千万不要触碰。很多人以为,自己解酒功能很强,隔夜酒驾没问题。其实,很多人喝酒后由于休息时间不够,体内酒精没有吸收,驾车时一样存在酒驾危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