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通讯员 张金秋)2021年12月29日,江津区公安局交巡警支队却查获了一名极其不遵守交通法律法规的试车员。 当天上午,民警驾车时,看到前面一辆没有牌照的车堂而皇之闯红灯。由于当时驾驶的不是警车,受交通信号灯影响,在经过3个交通信号灯后,民警终于将其拦停。 经查,驾驶员姓谢,是名试车员。回到大队后,民警调取了谢某的行车轨迹,查到他有两次闯红灯的行为。 当天下午,民警通知谢某及公司安全负责人一同来到了支队勤务九大队接受调查和处理。 驾驶机动车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应记6分,罚款200元。谢某有两次上述违法行为,所以被记12分,罚款400元。因在一个记分周期内,被记满了12分,民警暂扣了谢某的机动车驾驶证,谢某必须缴纳罚款,并通过科目一考试后才能重新取回驾驶证。 谢某也对自己的交通违法行为做出了检讨。同时,民警对谢某所在的公司下发了《消除安全隐患通知书》,要求公司应加强对所有试车员的安全培训,杜绝在试车时出现交通违法行为。 交巡警提醒: 驾驶员驾驶机动车行驶时,一定要按照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遵守交通规则,避免造成意外事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