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通讯员 郑丽梅)近日,市民张某嫌打车费贵,为了节约几十块钱,酒后抱着侥幸驾驶共享汽车,结果刚开出500米,就被渝北交巡警当场查获。 1月7日21时许,渝北区公安分局交巡警支队龙兴大队民警在龙骏大道开展夜查时,查获一名驾驶员酒驾。民警对其进行酒精呼气测试,结果为45mg/100ml,已构成酒后驾驶机动车。 经查,这名驾驶员姓张,家住巴南。当天,张某和朋友相约在渝北龙兴镇某餐馆聚餐喝酒,吃饭时张某喝了2瓶啤酒。晚上8点饭局结束,朋友们都各自回家,张某见回巴南的公交车、大巴车都收班了,拿出手机看了一下打车费要接近100元,便想到租个共享汽车开回去可以节约几十块钱。于是,张某通过手机软件找到龙兴镇附近的共享汽车停放点,抱着侥幸驾车上路,结果刚行驶500米就被民警查获。 民警对张某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进行严厉的批评教育后,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第一款规定,对张某处以记12分、罚款1000元,且暂扣驾驶证6个月的行政处罚。 交巡警提醒:新年将至,聚会增多,在辞旧迎新之际,请广大市民朋友牢记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不要酒后驾车,过一个平安的祥和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