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通讯员 郑丽梅)1月12日20时许,渝北区公安分局交巡警支队龙兴大队民警在龙华路设卡检查酒驾时,发现一名小车驾驶员存在酒驾嫌疑。民警立即对其进行酒精呼气测试,结果为25mg/100ml,属于酒后驾驶。当得知自己酒驾,他很纳闷,解释道:“警官,我真的没喝酒,吃饭时我就喝了一瓶RIO,这个哪里是酒嘛?” 经查,这名驾驶员姓张,在渝北龙兴镇某工地上班。据张某交代,当天,他和朋友在龙兴镇街上吃火锅,吃饭时他以开车为由拒绝了喝酒,朋友则特意为他买了2瓶RIO(市售含酒精饮料)。张某没有仔细看瓶上的成分说明,对朋友的好意欣然接受,喝了一瓶RIO。吃完饭后,张某就驾车回工地,被路上设卡的民警查获。 民警对张某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进行批评教育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第一款规定,对他处以记12分、罚款1000元及扣证6个月的行政处罚。 交巡警提醒:酒精对人体有麻痹作用、降低反应速度,饮酒后驾车对交通安全存在安全隐患。果酒、啤酒、鸡尾酒等混合饮料中,均含有酒精,在饮用前应仔细查看相关说明,饮用、食用了任何含有酒精的饮料和食物后都不得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