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通讯员 谢宇航)1月14日,刘某驾驶两轮摩托车,被渝北交巡警查获,被处以记满12分、暂扣摩托车和驾照的处罚。 当天上午10时许,渝北区公安分局交巡警支队龙山大队民警在辖区松石支路巡逻时,发现一位年轻男子驾驶着一辆摩托车飞驰而过,连车牌都没有悬挂,民警立即将其拦停检查。 据查,这位年轻人叫刘某,在渝北花园新村一家建材销售门店上班,当天,建材门市老板打电话,让他骑着店里的一辆摩托车,马上将货物送到冉家坝一个客户的家里。
这辆摩托车是老板花了几百元买的一辆二手摩托车,买回来就没有悬挂号牌。刘某临走前,店里有员工特意提醒刘某说,这辆车没有牌照,骑上路被交巡警发现,会受处罚的。可刘某自信满满地说:“就跑一两公里距离,绝对没事的!”不料,他驾驶摩托车上路才跑400多米距离,就被交巡警查获。民警对其进行法律法规教育后,依法扣留了摩托车,并对刘某的E证记12分、罚款200元。 交巡警提醒,摩托车属于机动车,必须去车管所注册上号牌,没有号牌,是绝对不能上路行驶的。不要图一时方便,更不能明知是违法,还铤而走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