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通讯员 李小朦)近日,秀山县一名男子连续两天在同一路段酒驾,被交巡警查处。 1月17日21时6分许,男子罗某驾驶一辆轿车在东风路汇银小区路口时,被秀山县秀山县公安局交巡警大队民警查获酒驾,经呼气酒精测试结果为140mg/100ml,属于醉酒驾驶机动车。民警觉得罗某有些眼熟,似乎在哪里见过。 经核查,1月16日20时许,罗某在东风路武装部红绿灯路段被民警查获酒驾,经呼气酒精测试结果为33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民警依法对其处以驾驶证一次性记12分、驾驶证暂扣半年,并处罚款2000元的处罚。 谁能想到时隔不到24小时,罗某又在同一路段驾驶同一车辆因醉酒驾驶机动车被再次查获。罗某坦言,自己侥幸地认为昨天才被查酒驾,应该不会那么倒霉再被查到,谁知就是那么巧。 罗某因涉嫌危险驾驶罪被秀山县公安局交巡警大队立案侦查,目前案件正在办理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