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千万条,安全第一条,许多驾驶人在着急去某地或做某事时,为图方便快捷随意变道穿插,甚至是慌不择路,这种行为极大增加了安全隐患。2月16日,大足警方通报了一起因电动自行车连续变道引发的交通事故。 据介绍,2月5日13时许,李某在大足区玉龙新村家中吃了午饭后,牌友打电话约其打牌,李某立即驾驶电动自行车,兴匆匆地前往东兴村环房处赴约。当他驶至龙湖路接近龙水湖收费站时,李某在三车道的公路上一路穿插,连变两根道,在其变道至近中心双黄实线时,后方同向行驶的小车来不及避让,与其发生碰撞,事故致李某受伤、两车受损。 李某事后表示非常后悔,当时因内心急切导致疏忽大意,其在变道前并未观察后方来车。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李某驾驶电动自行车未依照规定在非机动车道上行驶,且在横过公路的过程中,未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沿人行横道下车推行,承担事故主要责任,将赔偿对方车辆的损失;唐某驾驶机动车压标线行驶,未依照操作规范安全驾驶、文明驾驶,承担事故的次要责任。 交巡警提醒:非机动车在道路上行驶时,应当靠车行道右侧行驶,驾驶电动自行车横过机动车道时,应当下车推行,无论驾驶机动车还是非机动车,在变道前都应提前观察两侧及后方情况,注意观察并礼让直行车辆,避免发生交通事故。 通讯员 杨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