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记者 杨雪)近日,市交通行政执法总队高速公路第五支队八大队执法人员在S55潼荣高速潼南南收费站出口方向开展“货运+客运”专项检查行动时,发现一重型厢式货车的驾驶员具有从业资格证件,但该车未办理《道路运输证》。经进一步了解,该车所属物流公司一共有四台车都未办理《道路运输证》。 当日,该货车装有奶粉、食品等货物,计划送货到潼南某大型超市门店。由于该车未及时办理《道路运输证》,违反了《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第五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执法人员对其进行立案调查,并约谈了车辆所属重庆某物流公司相关负责人。 经了解,该公司于2020年8月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但未给平时使用较少的四台车办理《道路运输证》。约谈中,执法人员向该公司进行了法制宣传教育,并提出整改要求。该公司承诺立即整改,并加强公司内部管理,强化从业人员培训,自觉遵守法律法规。 目前,该公司为所有车辆办理了《道路运输证》,执法人员本着教育引导、过罚相当基本原则,对其执行告知承诺制,批评教育后未进行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