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通讯员 罗尧)近日,李某驾驶轻型仓栅式货车行经酉阳县酉酬镇宝金寨路段一弯道处时,因天雨路滑,加之车速过快,发生侧滑甩尾,先后与对向车道两车发生碰撞,造成三车不同程度受损的交通事故,所幸并无人员受伤。 当事人李某驾驶机动车雨天行车时,未保持安全车速,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二条第二款:“夜间行驶或者在容易发生危险的路段行驶,以及遇到沙尘、冰雹、雨、雪、雾、结冰等气象条件时,应当降低行驶速度”之规定,负全部责任,其他两名驾驶人无责任。 交巡警提示:雨天行车,应减速、控距,确保安全出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