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报告·话落地 | 沙坪坝区集中销毁一批违禁渔具

时间: 2022-03-07 来源: 重庆法治报 编辑: 万 先觉 阅读量:15361

  本网讯(记者 唐孝忠)“全部依法销毁!”2月25日下午,随着一声令下,沙坪坝区各部门2021年清缴的300余根鱼竿、50余张渔网、1套电捕鱼器、一艘非法捕捞船只在嘉陵江中渡口码头被一一销毁。

  据悉,此次违禁渔具集中销毁活动为沙坪坝区公安分局食药环侦支队联合该区农业农村委、区市场监管局、区交通局等部门联合开展,旨在展示打击非法捕捞成果、彰显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决心,努力营造“不敢捕、不能捕、不想捕”的良好禁捕氛围。执法人员在销毁违禁渔具后,向广大市民再次宣传提醒禁渔期内禁止任何形式的捕捞垂钓活动。

  “长江‘十年禁渔’政策,落实到沙坪坝区,就是嘉陵江流域、梁滩河流域以及各大水库在这十年间要实行全面禁捕。”沙坪坝区公安分局食药环侦支队民警介绍,每年3月1日至6月30日是禁渔期,这段时间内禁止任何形式的垂钓捕捞活动,休闲垂钓也不可以。禁渔期之外的时间段,允许休闲垂钓,但也有规定:一人一竿,最多2个钩,而且鱼钩的宽度不能超过2厘米,渔获总量不得超过2.5公斤,多余的应主动放生。

  据介绍,2021年,该区在常态化巡逻防控基础上,充分发挥河库警长责任制,在“五一”“国庆”等重要节假日里开展全区河道大排查、大整治、大摸底行动;在重点水域架设高清视频监控,利用无人机、夜视仪等设备开展不定时巡视;组织人员暗访水产品交易市场、涉渔餐饮、渔具销售等重点场所排查线索。沙区公安去年与该区行政执法部门联合执法排查共计180余次,发现并现场整治违法垂钓500余人次。下一步,该分局将继续联合该区各部门全面开展联合执法,严格落实《长江保护法》各项规定,把保护长江生态环境这项工作抓实、抓好、抓细,抓出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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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网讯(记者 唐孝忠)“全部依法销毁!”2月25日下午,随着一声令下,沙坪坝区各部门2021年清缴的300余根鱼竿、50余张渔网、1套电捕鱼器、一艘非法捕捞船只在嘉陵江中渡口码头被一一销毁。

  据悉,此次违禁渔具集中销毁活动为沙坪坝区公安分局食药环侦支队联合该区农业农村委、区市场监管局、区交通局等部门联合开展,旨在展示打击非法捕捞成果、彰显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决心,努力营造“不敢捕、不能捕、不想捕”的良好禁捕氛围。执法人员在销毁违禁渔具后,向广大市民再次宣传提醒禁渔期内禁止任何形式的捕捞垂钓活动。

  “长江‘十年禁渔’政策,落实到沙坪坝区,就是嘉陵江流域、梁滩河流域以及各大水库在这十年间要实行全面禁捕。”沙坪坝区公安分局食药环侦支队民警介绍,每年3月1日至6月30日是禁渔期,这段时间内禁止任何形式的垂钓捕捞活动,休闲垂钓也不可以。禁渔期之外的时间段,允许休闲垂钓,但也有规定:一人一竿,最多2个钩,而且鱼钩的宽度不能超过2厘米,渔获总量不得超过2.5公斤,多余的应主动放生。

  据介绍,2021年,该区在常态化巡逻防控基础上,充分发挥河库警长责任制,在“五一”“国庆”等重要节假日里开展全区河道大排查、大整治、大摸底行动;在重点水域架设高清视频监控,利用无人机、夜视仪等设备开展不定时巡视;组织人员暗访水产品交易市场、涉渔餐饮、渔具销售等重点场所排查线索。沙区公安去年与该区行政执法部门联合执法排查共计180余次,发现并现场整治违法垂钓500余人次。下一步,该分局将继续联合该区各部门全面开展联合执法,严格落实《长江保护法》各项规定,把保护长江生态环境这项工作抓实、抓好、抓细,抓出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