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抢”时间乱行车 被举报受多项处罚

时间: 2022-03-11 来源: 重庆法治报 编辑: 万 先觉 阅读量:14901

  本网讯(通讯员 刘畅)3月4日,蒋某为了抢时间上班,闯红灯逆行的违法行为被群众举报,渝北交巡警当日就追查到了蒋某,并依法对其作出了严肃处罚。

  当天上午9点左右,渝北区公安分局交巡警支队悦来大队接到一位热心市民的举报,称一辆轿车在悦来滨江路闯红灯、逆行,非常危险,希望交警能查处。

  接到举报后,悦来大队执勤民警针对热心市民所提供的线索,迅速开展调查取证,通过调取相关路段监控录像,与举报线索对比,迅速锁定了违法嫌疑车辆。交通监控录像显示当日早上8点54分,该车在悦来滨江路一路狂飙,在经过滨江路与国博12号通道路口时,闯红灯跨越道路中间黄实线逆行。掌握确凿证据后,民警通过信息查询,锁定该车驾驶员蒋某,依法将其传唤到大队部接受调查处理。

  据查,当天早上8时许,蒋某驾驶车辆行至悦来滨江路时,蒋某由于怕上班迟到,便猛踩油门,疯狂抢行;在红灯亮时,驾车加速冲过路口,并丝毫不顾及路上的其他行人和车辆,越过黄实线,逆行上百米。所幸当时车少,未造成事故。


蒋某对自己的行为很是愧疚

  蒋某观看自己的违法录像视频后,很是愧疚,经民警教育,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民警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八条之规定,对蒋某驾驶机动车违反交通信号行驶的违法行为予以记6分、罚款200元的处罚;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八条之规定,对蒋某驾驶机动车违反禁止标线指示的违法行为予以罚款200元的处罚。随后,驾驶员蒋某认真写下了保证书,表示认识到了自己这样的行为带来的危害和影响,决心以后一定不再违反交通法规。

  交巡警提醒:闯红灯是一种严重的违法行为,不但威胁自身安全,也给其他交通参与者带来严重安全隐患。司机驾车上路,注意安全第一,千万不要图一时方便,抢一点时间,就忽略道路交通安全。切记:“抢”时间不可取,违法违规更不可取,切勿抱有侥幸心理,以身试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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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抢”时间乱行车 被举报受多项处罚

  本网讯(通讯员 刘畅)3月4日,蒋某为了抢时间上班,闯红灯逆行的违法行为被群众举报,渝北交巡警当日就追查到了蒋某,并依法对其作出了严肃处罚。

  当天上午9点左右,渝北区公安分局交巡警支队悦来大队接到一位热心市民的举报,称一辆轿车在悦来滨江路闯红灯、逆行,非常危险,希望交警能查处。

  接到举报后,悦来大队执勤民警针对热心市民所提供的线索,迅速开展调查取证,通过调取相关路段监控录像,与举报线索对比,迅速锁定了违法嫌疑车辆。交通监控录像显示当日早上8点54分,该车在悦来滨江路一路狂飙,在经过滨江路与国博12号通道路口时,闯红灯跨越道路中间黄实线逆行。掌握确凿证据后,民警通过信息查询,锁定该车驾驶员蒋某,依法将其传唤到大队部接受调查处理。

  据查,当天早上8时许,蒋某驾驶车辆行至悦来滨江路时,蒋某由于怕上班迟到,便猛踩油门,疯狂抢行;在红灯亮时,驾车加速冲过路口,并丝毫不顾及路上的其他行人和车辆,越过黄实线,逆行上百米。所幸当时车少,未造成事故。


蒋某对自己的行为很是愧疚

  蒋某观看自己的违法录像视频后,很是愧疚,经民警教育,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民警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八条之规定,对蒋某驾驶机动车违反交通信号行驶的违法行为予以记6分、罚款200元的处罚;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八条之规定,对蒋某驾驶机动车违反禁止标线指示的违法行为予以罚款200元的处罚。随后,驾驶员蒋某认真写下了保证书,表示认识到了自己这样的行为带来的危害和影响,决心以后一定不再违反交通法规。

  交巡警提醒:闯红灯是一种严重的违法行为,不但威胁自身安全,也给其他交通参与者带来严重安全隐患。司机驾车上路,注意安全第一,千万不要图一时方便,抢一点时间,就忽略道路交通安全。切记:“抢”时间不可取,违法违规更不可取,切勿抱有侥幸心理,以身试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