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通讯员 王忠永)3月7日,綦江区公安局交巡警支队民警巡逻至名扬国际广场时,发现一无牌黄色机动车在前方行驶,该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且未放置临时车牌,民警立即对该车进行拦截检查。 检查时,民警要求驾驶员提供临时号牌并出示驾驶证,驾驶员未能提供相应的机动车号牌,但是却拿出了机动车行驶证。“这车有行驶证怎么会没有牌照?”抱着疑问,民警对车辆仔细搜查后,发现动车号牌藏匿在座椅下。询问时,驾驶员称其实知道号牌掉落许久,但就是不想挂,以为交巡警不会查到自己,谁知今天被抓个正着。 民警依照相关规定对驾驶员赵某处以200元、记12分的处罚,同时扣留其驾驶证,并要求赵某在15日内到当地交管部门参加学习并考试。
交巡警提示:不悬挂机动车号牌上路,属于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对自己和他人都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千万不要以任何理由不按规定悬挂机动车号牌或故意遮挡、污损号牌。希望广大驾驶人切勿心存侥幸,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规范使用机动车号牌,安全驾驶,文明出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