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中心线为白或黄实线时,车辆不能压越行驶或变道超车,可有些驾驶人却偏偏“视而不见”,任性驾驶执意变道造成事故。近日,在渝中区嘉陵桥路嘉陵江南桥头,就发生了一起因摩托车跨实线变道引发的道路交通事故,摩托车驾驶人不但人受伤车受损,还要承担事故全部责任。 3月14日晚上20时24分许,渝中区交巡警支队事故大队接到事故警情。经调查,摩托车驾驶人传某驾车从渝中区上清寺转盘方向沿嘉陵桥路行驶至嘉陵江南桥头时,越实线变道后与该车道内正常行驶的白色小车发生擦挂,碰撞发生后传某连人带车翻倒在地,事故造成两车受损,传某受轻微伤。 从该路段监控中民警发现,传某从上清寺转盘驶来,在车流中穿插接连变更2个车道,最后撞上小车酿成事故,所幸当时车速都不快,驾驶人倒地后迅速爬起,没有造成其他次生伤害。 传某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四十四条第二款 在道路同方向划有2条以上机动车道的,变更车道的机动车不得影响相关车道内行驶的机动车的正常行驶。”之规定。民警依法判定,当事人传某负全此次事故部责任。 渝中交巡警提醒:车辆在行驶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交通规则,禁令标志要看清,禁止标线不去压,在转弯或者变更车道时要仔细观察侧后方车辆,确保安全后再进行相关操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