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马路当做“过家家” 被车撞飞还要担责

时间: 2022-03-30 来源: 重庆法治报 编辑: 万 先觉 阅读量:15067

  本网讯(通讯员 向东)二轮摩托车虽然提高了交通出行的便捷性,但是一些摩托车驾驶人守法意识和安全意识淡薄,极其容易酿成车祸。

  近日,张某驾驶普通二轮摩托车,由开州区竹溪镇往临江镇方向行驶,当行驶至开州区省道202线40公里100米(竹溪石碗供水佳苑)时,张某驾车横过马路,与直行的赵某驾驶的小车发生相撞,造成小车和摩托车不同程度受损,张某受伤的交通事故。

  经查,当时张某骑行到家门口路段,准备回马路对面的家,过马路前并未观察左右两边过往的车辆,在横穿马路过程中,恰好遇赵某驾驶小车从右方驶来,摩托车侧面和小车正面发生碰撞,受到撞击,张某连人带车倒地,造成受伤。因张某缺乏安全意识,未注意观察道路情况,随意横穿马路是造成本次事故的直接原因,虽说张某属于伤者方,但民警依法认定张某承担本次事故的主要责任。

  交巡警提醒:驾驶车辆横过马路时应在路口或者有明确标明可以横过马路标志的地方通过,同时要注意避让车道内直行的车辆,做到守法出行、安全驾驶、文明交通。

Copyright 2020 © 重庆长安网 中共重庆市委政法委员会 主办 重庆法治报社 承办

渝公网安备50011202500163号 渝ICP备15010797号 电话 023-88196826

重庆法治报社打击"新闻敲诈"举报电话:023 - 88196822 本网及网群刊发稿件,版权归重庆长安网所有,未经授权,禁止复制或建立镜像

在线投稿 请使用系统指派指定账号密码登录进行投稿。
过马路当做“过家家” 被车撞飞还要担责

  本网讯(通讯员 向东)二轮摩托车虽然提高了交通出行的便捷性,但是一些摩托车驾驶人守法意识和安全意识淡薄,极其容易酿成车祸。

  近日,张某驾驶普通二轮摩托车,由开州区竹溪镇往临江镇方向行驶,当行驶至开州区省道202线40公里100米(竹溪石碗供水佳苑)时,张某驾车横过马路,与直行的赵某驾驶的小车发生相撞,造成小车和摩托车不同程度受损,张某受伤的交通事故。

  经查,当时张某骑行到家门口路段,准备回马路对面的家,过马路前并未观察左右两边过往的车辆,在横穿马路过程中,恰好遇赵某驾驶小车从右方驶来,摩托车侧面和小车正面发生碰撞,受到撞击,张某连人带车倒地,造成受伤。因张某缺乏安全意识,未注意观察道路情况,随意横穿马路是造成本次事故的直接原因,虽说张某属于伤者方,但民警依法认定张某承担本次事故的主要责任。

  交巡警提醒:驾驶车辆横过马路时应在路口或者有明确标明可以横过马路标志的地方通过,同时要注意避让车道内直行的车辆,做到守法出行、安全驾驶、文明交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