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诚信体系为“老赖”套上紧箍咒

时间: 2022-04-06 来源: 重庆法治报 编辑: 万 先觉 阅读量:14956

  法官进小院普法(资料图)

  执行现场(资料图)

  “我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会不会影响我儿子考试啊?法官,我这几天就来把钱给还了。”近日,张某害怕其“老赖”身份影响儿子前程,主动约上申请执行人到法院履行了拖欠3年之久的还款义务。

  将“老赖”纳入黑名单是荣昌区法院在执行工作中的一项惩戒措施。建立失信被执行人数据库,加大对拒不申报财产行为的惩戒力度,构建“一处失信、处处受限”信用惩戒大格局……近年来,荣昌区法院将执行局入驻荣昌便民纠纷解决中心,整合各方资源,引入多元化力量,通过打造区社会诚信建设中心,构筑司法惩戒体系,促进社会诚信宣传教育等,实现社会诚信体系联合打造,助力“信用荣昌”建设。

  随着套在“老赖”头顶的紧箍咒变得越来越多、越来越紧,而成效也越来越明显。2021年,荣昌区法院共受理执行案件6024件,执结5169件,执行案件执结率85.81%,执行到位金额达6.25亿元。

  加大司法惩戒力度

  促使“老赖”主动履行义务

  “对需利用执行手段才能兑现的纠纷,移转区社会诚信建设中心后,由我们采取强制执行措施。”荣昌区法院执行局有关负责人介绍,在执行案件的财产线索查控环节,该院与公安、民政、税务、人社、工商、公积金管理中心等有效对接,确保查人找物网络查控快速顺畅。同时强化信用信息共享,根据个案执行情况,准确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构建失信被执行人数据库,每月将收集的失信信息统一推送至“信用荣昌”。

  荣昌区法院发挥执行措施作为惩戒失信行为的最后一道防线,突出执行工作的强制性,聚焦持续推动切实解决执行难问题,灵活运用各类强制措施,在案件执行中强化如冻结、划拨、拘留、罚款等强制措施的运用力度,加大对拒不申报财产行为的惩戒力度,形成强大、长久而持续的高压态势,提高被执行人拒不履行偿还债务的失信成本,从而促使其主动履行债务。

  2021年,荣昌区法院共限制出境2人次,拘留75人次,罚款2万元,移送公安机关追究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5件。

  荣昌区一养猪场因欠付工程款59万元,3名投资人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执行过程中,申请人要求对养猪场进行拍卖。执行法官对养猪场实地查看,发现养猪场饲养了200余头生猪,饲养户并非被执行人,便要求被执行人提交租赁合同,后被执行人向法院提交了一份《猪场租赁协议》。

  但不久,申请人向法院提交线索,被执行人提交的租赁协议非真实租赁合同,真实租赁人其实在四川省某县。为查明事实,法官当日就驱车前往调查。

  “根据我们调查结果,该养猪场已与该县某农牧有限公司签订了租赁合同,租期为5年,第一年租金已支付给了其中的一被执行人,而该笔款项并未用于清偿本案债务。”法官介绍道。

  调取到真实租赁合同后,法院传唤3名被执行人并单独进行了询问,被执行人均承认提供了虚假租赁合同并转移租金的事实,但租金已用于偿还养猪场其他借款,无力退还。法院当即宣布对3人处以司法拘留15日的决定。移送拘留所次日,3名被执行人态度就发生了转变,表示已深刻认识到错误,一定想办法借钱退还转移的租金。

  “这是我们2020年执行完毕的一件案子,3名被执行人采取虚构租赁合同方式规避执行,已严重违法,应予以严肃处理。但鉴于被执行人愿意积极还款,申请人也主动申请法院从轻处理被执行人,我们在拘留被执行人的基础上,综合考虑决定对3名被执行人分别处以2万元罚款。”执行法官介绍,上述强制措施促使“老赖”们在拘留期间主动履行了义务,使得案件圆满执行完毕,有力打击了失信行为。

  诚信联合奖惩+“放水养鱼”

  助力“信用荣昌”建设

  为构建失信者“一处失信、处处受限”信用惩戒大格局,荣昌区法院推动信用联合奖惩系统在行政事项中全覆盖,积极向政府部门、事业单位、金融机构和行业协会等5大主体推送失信信息,促进各单位在行政审批、市场准入、日常监管、评优评先、资质认定等工作中,将信用状况作为决策的重要参考依据,落实联合奖惩措施,多层面构筑失信惩戒机制,全方位拓展信用联动奖惩范围,实现“红黑名单”应查必查、触发必反馈,奖惩到位。

  同时,该院还联合相关部门设置特定行业或项目限制、限制高消费及限制出入境等10项惩戒措施,在政府采购、招标投标等7个方面予以信用限制,并嵌入“信用荣昌”平台,让失信者“寸步难行”。

  “当然,我们也坚持实施善意执行,充分考量和平衡各方当事人利益,守住‘不超标查封、乱查封’底线,尽最大可能以‘活封’替代‘死封’,确保执行措施的适度性,以‘放水养鱼’代替‘竭泽而渔’。”荣昌区法院有关负责人介绍道。

  该院扎实开展信用修复,坚持被执行人失信行为纠正工作,引导被执行人在规定期限内纠正失信行为,公开做出信用承诺,对被执行人已全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等法定情形,依法及时屏蔽其失信名单,撤销其限制高消费信息等。

  2021年,荣昌区法院共发布失信被执行人1450人次,限制高消费2836人次。共计屏蔽失信被执行人120人次,撤销限制高消费信息596人次。

  2016年,某风能公司向某融资担保有限公司申请贷款400万元用于建厂及业务经营,贷款期限12个月。建厂后,风能公司经营困难,导致资金链紧张、无力偿还贷款。2018年4月,担保公司诉至荣昌区法院要求风能公司偿还借款。经法院调解,双方达成还款协议,但风能公司到期未能履行协议,担保公司于2018年10月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过程中,风能公司未履行还款义务,于2019年9月被依法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2021年2月,事情迎来了转机,风能公司反映其公司产品已打开销路,多家外地公司欲订购其产品,但因公司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签约受限,影响公司正常经营,为此向法院申请剔除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拟定了还款计划。

  “本案若采取单一机械化执行模式,不仅将导致风能公司继续陷入债务泥潭,还会长期让案件履行困难,债权人权益难以实现。”该案执行法官表示,荣昌区法院经过审查认为,应支持风能公司尽快恢复正常生产经营,灵活采取执行措施,恢复企业信用,确保在“零风险”的前提下帮助企业摆脱困境。

  本着兼顾双方当事人利益、促进企业复工复产的原则,荣昌区法院积极引导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给予被执行人一定缓冲期,使其恢复正常经营。经综合评判,法院屏蔽了风能公司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风能公司得以恢复生产经营。风能公司也未让大家失望,截至2022年2月底,风能公司已还清担保公司贷款本金,剩余利息部分仍按还款计划履行中。

  “本案中,我们坚持贯彻善意文明执行理念,将善意文明执行与强制执行有机结合,扎实开展信用修复,灵活及时屏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最后实现了申请人权益保障和被执行人复工复产的‘双赢’。”该院执行局负责人说,不仅使具有市场前景的中小微企业再获新生,也有利于提升法治化营商环境,对于稳就业、保障民生具有重要意义。

  积极加强诚信倡导

  打造荣昌区社会诚信建设中心

  据介绍,为打造荣昌区社会诚信建设中心,荣昌区法院还积极开展百名法官“进小院”“进企业”“进家庭”活动,通过“小院讲堂”“企业讲堂”“梁姐讲法”等普法品牌,积极加强诚信倡导,落实诚信宣传教育。

  同时,该院还扩大宣传方式,创新宣传载体,通过法院官方微博、微信公众号、户外大型LED等平台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与本地电视台合办法治节目,真实再现案件经过,并根据真实案例自编自拍微电影《天平》和微视频《诚信》,加强微电影、微视频等新型传媒宣传,不仅以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有力地推动了诚信宣传教育,也有效地提升了广大社会群众对法院执行工作的理解与支持。

  记者 杨雪 实习生 王亭羽 通讯员 段玉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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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诚信体系为“老赖”套上紧箍咒

  法官进小院普法(资料图)

  执行现场(资料图)

  “我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会不会影响我儿子考试啊?法官,我这几天就来把钱给还了。”近日,张某害怕其“老赖”身份影响儿子前程,主动约上申请执行人到法院履行了拖欠3年之久的还款义务。

  将“老赖”纳入黑名单是荣昌区法院在执行工作中的一项惩戒措施。建立失信被执行人数据库,加大对拒不申报财产行为的惩戒力度,构建“一处失信、处处受限”信用惩戒大格局……近年来,荣昌区法院将执行局入驻荣昌便民纠纷解决中心,整合各方资源,引入多元化力量,通过打造区社会诚信建设中心,构筑司法惩戒体系,促进社会诚信宣传教育等,实现社会诚信体系联合打造,助力“信用荣昌”建设。

  随着套在“老赖”头顶的紧箍咒变得越来越多、越来越紧,而成效也越来越明显。2021年,荣昌区法院共受理执行案件6024件,执结5169件,执行案件执结率85.81%,执行到位金额达6.25亿元。

  加大司法惩戒力度

  促使“老赖”主动履行义务

  “对需利用执行手段才能兑现的纠纷,移转区社会诚信建设中心后,由我们采取强制执行措施。”荣昌区法院执行局有关负责人介绍,在执行案件的财产线索查控环节,该院与公安、民政、税务、人社、工商、公积金管理中心等有效对接,确保查人找物网络查控快速顺畅。同时强化信用信息共享,根据个案执行情况,准确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构建失信被执行人数据库,每月将收集的失信信息统一推送至“信用荣昌”。

  荣昌区法院发挥执行措施作为惩戒失信行为的最后一道防线,突出执行工作的强制性,聚焦持续推动切实解决执行难问题,灵活运用各类强制措施,在案件执行中强化如冻结、划拨、拘留、罚款等强制措施的运用力度,加大对拒不申报财产行为的惩戒力度,形成强大、长久而持续的高压态势,提高被执行人拒不履行偿还债务的失信成本,从而促使其主动履行债务。

  2021年,荣昌区法院共限制出境2人次,拘留75人次,罚款2万元,移送公安机关追究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5件。

  荣昌区一养猪场因欠付工程款59万元,3名投资人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执行过程中,申请人要求对养猪场进行拍卖。执行法官对养猪场实地查看,发现养猪场饲养了200余头生猪,饲养户并非被执行人,便要求被执行人提交租赁合同,后被执行人向法院提交了一份《猪场租赁协议》。

  但不久,申请人向法院提交线索,被执行人提交的租赁协议非真实租赁合同,真实租赁人其实在四川省某县。为查明事实,法官当日就驱车前往调查。

  “根据我们调查结果,该养猪场已与该县某农牧有限公司签订了租赁合同,租期为5年,第一年租金已支付给了其中的一被执行人,而该笔款项并未用于清偿本案债务。”法官介绍道。

  调取到真实租赁合同后,法院传唤3名被执行人并单独进行了询问,被执行人均承认提供了虚假租赁合同并转移租金的事实,但租金已用于偿还养猪场其他借款,无力退还。法院当即宣布对3人处以司法拘留15日的决定。移送拘留所次日,3名被执行人态度就发生了转变,表示已深刻认识到错误,一定想办法借钱退还转移的租金。

  “这是我们2020年执行完毕的一件案子,3名被执行人采取虚构租赁合同方式规避执行,已严重违法,应予以严肃处理。但鉴于被执行人愿意积极还款,申请人也主动申请法院从轻处理被执行人,我们在拘留被执行人的基础上,综合考虑决定对3名被执行人分别处以2万元罚款。”执行法官介绍,上述强制措施促使“老赖”们在拘留期间主动履行了义务,使得案件圆满执行完毕,有力打击了失信行为。

  诚信联合奖惩+“放水养鱼”

  助力“信用荣昌”建设

  为构建失信者“一处失信、处处受限”信用惩戒大格局,荣昌区法院推动信用联合奖惩系统在行政事项中全覆盖,积极向政府部门、事业单位、金融机构和行业协会等5大主体推送失信信息,促进各单位在行政审批、市场准入、日常监管、评优评先、资质认定等工作中,将信用状况作为决策的重要参考依据,落实联合奖惩措施,多层面构筑失信惩戒机制,全方位拓展信用联动奖惩范围,实现“红黑名单”应查必查、触发必反馈,奖惩到位。

  同时,该院还联合相关部门设置特定行业或项目限制、限制高消费及限制出入境等10项惩戒措施,在政府采购、招标投标等7个方面予以信用限制,并嵌入“信用荣昌”平台,让失信者“寸步难行”。

  “当然,我们也坚持实施善意执行,充分考量和平衡各方当事人利益,守住‘不超标查封、乱查封’底线,尽最大可能以‘活封’替代‘死封’,确保执行措施的适度性,以‘放水养鱼’代替‘竭泽而渔’。”荣昌区法院有关负责人介绍道。

  该院扎实开展信用修复,坚持被执行人失信行为纠正工作,引导被执行人在规定期限内纠正失信行为,公开做出信用承诺,对被执行人已全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等法定情形,依法及时屏蔽其失信名单,撤销其限制高消费信息等。

  2021年,荣昌区法院共发布失信被执行人1450人次,限制高消费2836人次。共计屏蔽失信被执行人120人次,撤销限制高消费信息596人次。

  2016年,某风能公司向某融资担保有限公司申请贷款400万元用于建厂及业务经营,贷款期限12个月。建厂后,风能公司经营困难,导致资金链紧张、无力偿还贷款。2018年4月,担保公司诉至荣昌区法院要求风能公司偿还借款。经法院调解,双方达成还款协议,但风能公司到期未能履行协议,担保公司于2018年10月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过程中,风能公司未履行还款义务,于2019年9月被依法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2021年2月,事情迎来了转机,风能公司反映其公司产品已打开销路,多家外地公司欲订购其产品,但因公司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签约受限,影响公司正常经营,为此向法院申请剔除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拟定了还款计划。

  “本案若采取单一机械化执行模式,不仅将导致风能公司继续陷入债务泥潭,还会长期让案件履行困难,债权人权益难以实现。”该案执行法官表示,荣昌区法院经过审查认为,应支持风能公司尽快恢复正常生产经营,灵活采取执行措施,恢复企业信用,确保在“零风险”的前提下帮助企业摆脱困境。

  本着兼顾双方当事人利益、促进企业复工复产的原则,荣昌区法院积极引导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给予被执行人一定缓冲期,使其恢复正常经营。经综合评判,法院屏蔽了风能公司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风能公司得以恢复生产经营。风能公司也未让大家失望,截至2022年2月底,风能公司已还清担保公司贷款本金,剩余利息部分仍按还款计划履行中。

  “本案中,我们坚持贯彻善意文明执行理念,将善意文明执行与强制执行有机结合,扎实开展信用修复,灵活及时屏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最后实现了申请人权益保障和被执行人复工复产的‘双赢’。”该院执行局负责人说,不仅使具有市场前景的中小微企业再获新生,也有利于提升法治化营商环境,对于稳就业、保障民生具有重要意义。

  积极加强诚信倡导

  打造荣昌区社会诚信建设中心

  据介绍,为打造荣昌区社会诚信建设中心,荣昌区法院还积极开展百名法官“进小院”“进企业”“进家庭”活动,通过“小院讲堂”“企业讲堂”“梁姐讲法”等普法品牌,积极加强诚信倡导,落实诚信宣传教育。

  同时,该院还扩大宣传方式,创新宣传载体,通过法院官方微博、微信公众号、户外大型LED等平台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与本地电视台合办法治节目,真实再现案件经过,并根据真实案例自编自拍微电影《天平》和微视频《诚信》,加强微电影、微视频等新型传媒宣传,不仅以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有力地推动了诚信宣传教育,也有效地提升了广大社会群众对法院执行工作的理解与支持。

  记者 杨雪 实习生 王亭羽 通讯员 段玉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