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车上路,超车是常事。不过,不遵守交通法规肆意超车,可就不是什么好事了。特别是有些司机,在有会车可能时,一时贪快而违法超车,结果导致交通事故发生。 近日,万州区公安局交巡警支队龙沙公巡大队接到报警称,G348国道甘宁段发生一起交通事故,一辆小轿车和摩托车发生碰撞,有人员受伤。接到报警后,民警立即赶往现场救助伤者,并对事故原因进行调查。 经调查,事故发生时,吴某正驾驶小型客车,沿G348国道由万州往龙沙方向行驶。当其行驶至G348国道1006公里200米(3号桥路段)处时,吴某觉得前方摩托车行驶速度较慢决定超车。然而在超车过程中,对向车道迎面驶来一辆大货车,会车时吴某为避让大货车,与被超的摩托车发生了碰撞,导致摩托车驾乘人员不同程度受伤,两车受损。 【以案说法】 吴某驾驶机动车上路行驶,在与对向来车有会车可能时进行超车是造成本次事故的根本原因。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交巡警依法认定吴某承担本次事故的全部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三条 同车道行驶的机动车,后车应当与前车保持足以采取紧急制动措施的安全距离。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超车: (一)前车正在左转弯、掉头、超车的; (二)与对面来车有会车可能的; (三)前车为执行紧急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的; (四)行经铁路道口、交叉路口、窄桥、弯道、陡坡、隧道、人行横道、市区交通流量大的路段等没有超车条件的。 安全超车,是每个驾驶人的必备驾驶技能。既要掌握熟练的技术和技巧,也要严格遵守交通法律法规,防止意外和事故发生。盲目、莽撞的超车容易导致交通事故。那正确的超车该如何操作呢?简单来说就是要选择正确的时机、正确的路段,采取正确的操作。 正确的时机: ①在天气良好的行驶条件下可以超车,冰雪雨雾等恶劣天气下,由于视距条件不佳、路面湿滑等因素,一定要避免超车; ②当借用车道上后方或对面方向的安全距离内均无来车时,可以采取超车动作。 正确的路段: 超车要选择平直宽阔、视线良好、左右均无障碍物的路段;陡坡、弯道、隧道、窄桥、交叉路口、铁道路口等路段禁止超车。 正确的操作: ◆打开左转灯并鸣喇叭(夜间用变换远近光灯示意)提醒前车,然后驶入借用车道。 ◆与被超车保持一定横向间距,从左侧快速超越前车。 ◆继续向前行驶一段距离,当可以从后视镜中看到被超车辆后,再打开右转灯,驶回原车道并关闭转向灯。 ◆不要连续超越多辆车、不要右侧超车。 通讯员 张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