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通讯员 陶璨雄)4月2日晚上,驾驶员李某因和女友发生争执,喝了4瓶啤酒后,赌气开车回单位宿舍,结果被渝北交巡警查获,受到处罚。 当日23时许,渝北区公安分局交巡警支队龙塔大队民警在新溉大道唐家院子轻轨站附近设卡检查酒驾时,一辆蓝色小轿车从新牌坊方向驶来,民警对驾驶员进行酒精呼气测试,结果为97mg/100mL,已超过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标准。随后,民警立即带其到医院进行抽血化验。 据驾驶员李某交代,当天晚上,他和女友吃饭时发生了争执,他一气之下喝了4瓶啤酒出门开车,而女友当时也正在气头上未阻止。他见女友没阻止,心里更是火大,怒气冲冲地驾车从新牌坊出发,沿着新溉大道往兴盛大道的公司宿舍驶去,当他行驶至唐家院子轻轨站附近时,被渝北交巡警查获。 李某的行为已涉嫌醉酒后驾驶机动车,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1条第2款规定,他的驾驶证将被吊销,且5年内不得重考。同时,他的行为已涉嫌危险驾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他将面临拘役1至6个月,并处罚金的刑事处罚。 交巡警提醒:冲动是魔鬼,尤其是饮酒后极易冲动,更容易出现一些不理智的行为。凡事多沟通、多思考,酒驾害人害己,更不是解决矛盾的方法。各位驾驶员要牢记,开车不喝酒,喝酒绝不开车,抱着侥幸酒驾,只能贻害无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