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通讯员 黄洋)近日,花店老板着急给客户送货,明知自己没有摩托车驾照,却驾驶未审验的摩托车上路行驶,结果因准驾车型不符、摩托车未年审等多项交通违法行为被渝北交巡警当场查获,受到处罚。 4月2日15时许,渝北区公安分局交巡警支队两路大队民警在汉渝路泽科兴城路段巡逻时,发现一名摩托车驾驶员未佩戴安全头盔,民警立即上前将其拦截。 民警要求驾驶员出示证件,但她犹犹豫豫地不想出示,在民警再三询问下,她承认自己只有小车驾照,没有摩托车驾照。经系统查询,这名驾驶员所驾摩托车已经近4年没审验,民警立即将其摩托车进行扣留拖移,并将她带回队部调查。 经查,这名驾驶员姓张,在经营一家花店。2020年,张某考取C1驾照,但并无摩托车驾照。她所驾驶的摩托车是他老公的,闲置在家多年。据张某交代,她经营花店经常要给客人送花,便买了一辆电动自行车。当日,她的电动自行车被邻居借走出门办事了,此时又接到客人下单要求送花上门,她不想错过业务,正在愁怎么送花时,就想起老公的一辆闲置的摩托车,于是,她抱着侥幸驾车出门送花。结果就被民警查获。 因张某涉嫌准驾车型不符驾驶机动车、摩托车未按规定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驾驶摩托车未按规定戴安全头盔共三项交通违法行为,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九条第四款、第十三条、第五十一条规定,对张某的违法行为处以记15分、罚款800元的处罚 交巡警提醒:准驾不符是指驾驶人持有的驾驶证准驾资格与所驾驶的车辆车型不相符合的行为。由于机动车具有危险性,在不具备熟练操控能力,没有考取相应驾驶资格的情况下,驾驶准驾不符机动车上路行驶,势必会给自己和他人带来巨大安全危险。同时,提醒广大驾驶员朋友,车辆一定要定期年检,驾驶逾期未年检的车辆上路行驶属于非法驾驶,不仅会受到处罚,发生交通事故保险公司将拒赔。请驾驶摩托车、电动车出行请一定要佩戴好安全头盔,做文明交通的践行者、守护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