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通讯员 贺佳龙)4月4日,渝北居民李某肠子都悔青了:自己上午没听进民警的酒驾宣传,晚上酒后驾驶机动车就被查处,受到记12分、扣证半年、罚款1千元的处罚。 当天晚上,渝北区公安分局交巡警支队双凤大队民警在明仁路口开展酒驾整治行动。21时许,一男子驾驶摩托车来到检查点,民警对他进行酒精呼气检测,结果为77mg/100ml,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 经查,该男子姓李。李某被查后,一再哀求民警高抬贵手,并从衣兜里掏出一张酒驾宣传单说:“你们上午来我们小区宣传,我还来咨询过你们酒驾违法的事情,这还是你们发给我的酒驾宣传单。唉,我上午接受了宣传教育,晚上就忘了。过节嘛,我和亲戚聚会就喝了几瓶啤酒,驾车出来送客人,就几步路,结果就被你们逮住了!” 就在当日上午,双凤大队和双凤桥街道办事处联合在双凤桥附近几个小区里开展了清明节期间的酒驾宣传、文明祭祀宣传,李某作为居民代表,还在现场咨询过民警,结果,晚上就酒驾出行,被民警查获。 民警对李某的违法行为进行了严厉的批评教育,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第一款规定,对他的违法行为处以记12分、罚款1000元及暂扣驾证6个月的处罚。李某懊悔不已,表示以后这辈子都不喝酒开车了。 交巡警提醒:守住底线,敬畏法律,牢记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切勿抱有侥幸心理,以免自己触犯法律,受到惩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