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通讯员 刘畅)4月7日,市民陈某驾车行驶至渝北古树坪路十字路口时,因未让右方道路来车先行,随意抢行,引发两车相撞的交通事故,损失2万余元,受到处罚。 当天12时许,渝北区公安分局交巡警支队悦来大队接到报警称,古树坪路发生一起交通事故。接警后,民警迅速赶往现处置发现,一辆棕色轿车与一辆白色越野车相撞,棕色轿车翻到在地,车身受损;白色越野车停在其旁边,车头受损。棕色轿车发生侧翻时,驾驶员和乘客手臂受到撞击,有轻微擦伤,在现场进行及时处理,已无大碍。经检测,民警排除了两车驾驶员酒驾、毒驾的嫌疑。
经查,这起事故是棕色轿车驾驶员陈某抢行所致。当时,陈某驾车行驶至长岭岗路与古树坪路十字路口时,他见路口无灯控、无民警指挥、无交通标志标线控制,而右侧车道内一辆白色越野车驶入路口,他认为对方会让他,就没有减速反而踩下油门加速通过,却不料,两车相撞,引发事故。 因这起事故是棕色轿车驾驶员陈某驾车未让右方来车先行,负事故的全部责任,承担事故造成的损失共计2万余元。民警对陈某的行为进行严厉的批评教育后,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二条第二项规定,对他处以记3分、罚款200元的处罚。 交巡警提醒: 驾车通过无灯控、交警指挥、交通标志标线控制的路口,应先减速观察行车情况,让右方道路来车先通行,避免引发交通事故。希望大家遵守交通规则,安全礼让,安全出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