撞车后逃逸还“赖帐” 司机多项违法受重罚

时间: 2022-04-14 来源: 重庆法治报 编辑: 万 先觉 阅读量:14914

  本网讯(通讯员 郑丽梅)4月11日,挂坏客车后驾车逃逸的三轮车司机胡某被渝北交巡警查获,涉嫌多项违法,受到依法处罚。

  当天,渝北区公安分局交巡警支队龙兴大队接到报警称,在龙兴镇民生路上,一辆三轮摩托车将停放在路边的一辆客车的倒车镜撞掉后逃跑了。接到报警后,民警立即赶往现场处置,在找到报警人时,发现两名中年男子正在大吵大闹。

  原来,这两个男子一个是客车驾驶员许某,一个是三轮车驾驶员胡某。胡某驾驶三轮车拉货回家,在经过民生路时,突然变更车道,其货厢将停在路边的一辆客车的反光镜刮坏。三轮车司机胡某见惹祸了,不仅没有停留,反而加大油门,飞驰钻进附近一个住宅小区,藏匿避责。客车驾驶员许某坐在车上,亲眼看见三轮车撞了自己的客车后溜之大吉,在一辆摩托车帮助下,紧跟三轮车在小区一偏僻角落,将肇事三轮车驾驶员胡某找到,并电话报警。可胡某耍赖不承认,双方便开始争吵。

  民警对两车的碰撞部位进行了仔细勘验,发现三轮车的右车厢角有擦挂的痕迹;在调取客车的行车记录仪时,该记录仪清晰地记录了三轮车将客车反光镜擦挂掉后,并驶离现场的全过程。在事实面前,胡某哑口无言,承认自己交通肇事逃逸。

  该事故系三轮车驾驶员胡某违规变更车道所致,负事故的全部责任,赔偿客车1000元维修费。民警针对胡某多项违法行为,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对他进行了处罚:其变更车道影响其他车辆行驶的违法行为,被罚款100元;其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违法行为,处以记6分、罚款1000元;其擅自改变机动车外形和已登记的有关技术数据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500元。胡某共被处以记6分、罚款1600元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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撞车后逃逸还“赖帐” 司机多项违法受重罚

  本网讯(通讯员 郑丽梅)4月11日,挂坏客车后驾车逃逸的三轮车司机胡某被渝北交巡警查获,涉嫌多项违法,受到依法处罚。

  当天,渝北区公安分局交巡警支队龙兴大队接到报警称,在龙兴镇民生路上,一辆三轮摩托车将停放在路边的一辆客车的倒车镜撞掉后逃跑了。接到报警后,民警立即赶往现场处置,在找到报警人时,发现两名中年男子正在大吵大闹。

  原来,这两个男子一个是客车驾驶员许某,一个是三轮车驾驶员胡某。胡某驾驶三轮车拉货回家,在经过民生路时,突然变更车道,其货厢将停在路边的一辆客车的反光镜刮坏。三轮车司机胡某见惹祸了,不仅没有停留,反而加大油门,飞驰钻进附近一个住宅小区,藏匿避责。客车驾驶员许某坐在车上,亲眼看见三轮车撞了自己的客车后溜之大吉,在一辆摩托车帮助下,紧跟三轮车在小区一偏僻角落,将肇事三轮车驾驶员胡某找到,并电话报警。可胡某耍赖不承认,双方便开始争吵。

  民警对两车的碰撞部位进行了仔细勘验,发现三轮车的右车厢角有擦挂的痕迹;在调取客车的行车记录仪时,该记录仪清晰地记录了三轮车将客车反光镜擦挂掉后,并驶离现场的全过程。在事实面前,胡某哑口无言,承认自己交通肇事逃逸。

  该事故系三轮车驾驶员胡某违规变更车道所致,负事故的全部责任,赔偿客车1000元维修费。民警针对胡某多项违法行为,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对他进行了处罚:其变更车道影响其他车辆行驶的违法行为,被罚款100元;其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违法行为,处以记6分、罚款1000元;其擅自改变机动车外形和已登记的有关技术数据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500元。胡某共被处以记6分、罚款1600元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