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越野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时,因燃油耗尽停在隧道车道上,被后方来车追尾相撞,交巡警判定其承担事故次要责任。 据悉,当日李某驾驶借来的越野车前往开州办事,在返程途中燃油耗尽,车辆抛锚在万达高速段家梁隧道内。等待救援的过程中,司机并没有按照规定摆放三角警示牌,随后被后方由陈某驾驶车辆追尾碰撞,所幸没有造成人员受伤。 经过民警进一步调查发现,后车驾驶员陈某年近70岁,事发路段虽然视线良好,但由于陈某年纪较大,精力不足,行驶到该路段时,并没有在有效距离内观察到前方有故障车辆,导致在离故障车10米不到的距离才开始采取制动措施。交巡警认定两位驾驶人在本次事故中均有过错,司机李某负次责。 高速交巡警民警提醒:车辆在高速公路发生故障或事故,要按照规定开启应急闪光灯,150米以外设置三角警示牌,人员撤离安全地带,并立即报警等待救援。 记者 罗翠 通讯员 黄文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