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司法局开展监狱戒毒警察参与社区矫正轮换工作 41区县实现社区矫正用警全覆盖

时间: 2022-04-22 来源: 重庆法治报 编辑: 万 先觉 阅读量:15279

  本网讯(记者 舒楚寒 实习生 牛雪璐)日前,重庆市司法局印发《重庆市司法局关于选派监狱戒毒警察参与社区矫正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正式开展选派警察轮换工作,实现全市41个区县选派警察参与社区矫正的全覆盖。

  自2017年以来,市司法局已组织三批共128人(次)监狱戒毒警察参与社区矫正工作,累计开展执法巡查10288次,覆盖全市1034个司法所;开展集中教育20412场次、个别谈话10248人次;查阅整理社区矫正对象档案30548套;举办培训584场次、开展心理辅导4525人次、配合执行收监162人次,工作成绩斐然。本次为第四批,70名监狱戒毒警察奔赴新的岗位,有力地推动了刑罚执行一体化建设。

  根据《通知》,此次选派根据区县社区矫正对象人数、监狱戒毒场所所在地等情况统筹考虑分配警察,保证每个区县司法局能够分配1~3名警察参与社区矫正工作,实现全市41个区县选派警察的全覆盖。

  此次新选派警察参加社区矫正工作时间为2年。根据《通知》要求,2022年4月15日前,新选派警察到岗报到、完成工作交接,原选派警察全部返回原单位。市监狱管理局、市教育矫治局及各派出监狱、教育矫治所积极主动与相关区县司法局对接,有序按时完成了交接工作。同时,各区县司法局认真做好新选派警察岗前培训工作,确保工作平稳有序完成过渡。

  为确保执行不松懈,选派警察由各区县社区矫正机构统一协调,全面参与社区矫正工作,包括调查评估、交付接收、入矫和解矫宣告、日常管理、奖惩考核等执法全环节,协助做好风险研判管控、排查走访、集中教育、个别教育、信息化核查、训诫谈话以及查找脱管、下落不明社区矫正对象等工作。监狱、戒毒警察将充分发挥专业优势和管理经验,促进社区矫正教育管理工作严肃化、规范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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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司法局开展监狱戒毒警察参与社区矫正轮换工作 41区县实现社区矫正用警全覆盖

  本网讯(记者 舒楚寒 实习生 牛雪璐)日前,重庆市司法局印发《重庆市司法局关于选派监狱戒毒警察参与社区矫正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正式开展选派警察轮换工作,实现全市41个区县选派警察参与社区矫正的全覆盖。

  自2017年以来,市司法局已组织三批共128人(次)监狱戒毒警察参与社区矫正工作,累计开展执法巡查10288次,覆盖全市1034个司法所;开展集中教育20412场次、个别谈话10248人次;查阅整理社区矫正对象档案30548套;举办培训584场次、开展心理辅导4525人次、配合执行收监162人次,工作成绩斐然。本次为第四批,70名监狱戒毒警察奔赴新的岗位,有力地推动了刑罚执行一体化建设。

  根据《通知》,此次选派根据区县社区矫正对象人数、监狱戒毒场所所在地等情况统筹考虑分配警察,保证每个区县司法局能够分配1~3名警察参与社区矫正工作,实现全市41个区县选派警察的全覆盖。

  此次新选派警察参加社区矫正工作时间为2年。根据《通知》要求,2022年4月15日前,新选派警察到岗报到、完成工作交接,原选派警察全部返回原单位。市监狱管理局、市教育矫治局及各派出监狱、教育矫治所积极主动与相关区县司法局对接,有序按时完成了交接工作。同时,各区县司法局认真做好新选派警察岗前培训工作,确保工作平稳有序完成过渡。

  为确保执行不松懈,选派警察由各区县社区矫正机构统一协调,全面参与社区矫正工作,包括调查评估、交付接收、入矫和解矫宣告、日常管理、奖惩考核等执法全环节,协助做好风险研判管控、排查走访、集中教育、个别教育、信息化核查、训诫谈话以及查找脱管、下落不明社区矫正对象等工作。监狱、戒毒警察将充分发挥专业优势和管理经验,促进社区矫正教育管理工作严肃化、规范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