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五中法院发出《家庭教育指导令》 对离异夫妻子女探望权作出引导

时间: 2022-04-25 来源: 重庆法治报 编辑: 万 先觉 阅读量:14962

  本网讯(记者 叶惠娟 实习生 王文思)近日,重庆五中法院发出该院首份《家庭教育指导令》,督促一对离异夫妻依法履行父母法定职责。

  丁某、马某于2010年登记结婚,婚后生育一子一女。2020年4月,双方经法院调解离婚,约定婚生子小明由母亲马某抚养,婚生女小花由父亲丁某抚养,双方可随时探望子女。后来,马某在探望小花过程中,多次与丁某及丁某的现任妻子发生纠纷并多次发生肢体冲突,先后八次通过报警解决。目前,马某仅能在派出所探望女儿。

  重庆五中法院依法受理该起探望权纠纷后,多次召集双方当事人进行询问、调解,逐渐梳理出双方当事人的矛盾根源,对双方在探望过程中存在的不当行为进行了认定。

  4月14日、15日,法院分别向丁某、马某发出《家庭教育指导令》,对马某探望方式不恰当及丁某阻碍马某探望的行为进行训诫。同时,责令双方积极沟通、互谅互让,合理合法行使探望及配合探望,共同构建文明、和睦的双亲关系,为小花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的环境。此外,还对教唆、藏匿阻碍探望,强制、强行进行探望等违法行为可能导致的抚养关系的变更、监护人资格的撤销、中止探望、侵权责任等法律后果进行了释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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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五中法院发出《家庭教育指导令》 对离异夫妻子女探望权作出引导

  本网讯(记者 叶惠娟 实习生 王文思)近日,重庆五中法院发出该院首份《家庭教育指导令》,督促一对离异夫妻依法履行父母法定职责。

  丁某、马某于2010年登记结婚,婚后生育一子一女。2020年4月,双方经法院调解离婚,约定婚生子小明由母亲马某抚养,婚生女小花由父亲丁某抚养,双方可随时探望子女。后来,马某在探望小花过程中,多次与丁某及丁某的现任妻子发生纠纷并多次发生肢体冲突,先后八次通过报警解决。目前,马某仅能在派出所探望女儿。

  重庆五中法院依法受理该起探望权纠纷后,多次召集双方当事人进行询问、调解,逐渐梳理出双方当事人的矛盾根源,对双方在探望过程中存在的不当行为进行了认定。

  4月14日、15日,法院分别向丁某、马某发出《家庭教育指导令》,对马某探望方式不恰当及丁某阻碍马某探望的行为进行训诫。同时,责令双方积极沟通、互谅互让,合理合法行使探望及配合探望,共同构建文明、和睦的双亲关系,为小花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的环境。此外,还对教唆、藏匿阻碍探望,强制、强行进行探望等违法行为可能导致的抚养关系的变更、监护人资格的撤销、中止探望、侵权责任等法律后果进行了释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