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求极致的态度办好每一案

时间: 2022-04-29 来源: 重庆法治报 编辑: 万 先觉 阅读量:14983

  吴登伟(右二)与同事讨论案情

  工作之余,吴登伟会去图书馆学习“充电”

  4月20日上午,刚上班不久,重庆市人民检察院重罪检察部3090A办公室的工作电话就响了起来。

  “登登”放下案卷,接通了电话。当日,某基层检察院检察官在审查一起盗窃案判决时,对法院分案判决中涉案财物的退赔处置产生疑惑,遂致电咨询他,以寻求专业指导。

  “若各被告人对涉案财物都独立、全额退赔,退赔总金额就超出了涉案金额,这对被告人权利来说就是一种侵害……”通话中,他逻辑清晰,三言两语便找出问题所在,很快为对方梳理出解决方案。

  “有他在,案件质效就‘稳当’了。”谈及“登登”,同事们表示,他不光性格敦厚坚强,颇有些像“冰墩墩”,也有着扎实的法律专业素养,是重庆重罪检察领域的一把“好手”。

  “登登”全名吴登伟,今年37岁,是重庆市人民检察院检察二部三级高级检察官。从大学毕业至今,他已在刑事检察部门工作近16年,先后荣获重庆市十佳公诉人、全国优秀公诉人、全国优秀重罪检察人才、全国优秀办案检察官等荣誉称号。

  “办理重罪案件,既关乎重大法益(及被害人)的保护,也关乎对被告人的重判。”自检察机关内设机构改革以来,吴登伟就一直在重罪检察部门工作。他觉得,重罪案件的办理,要始终坚持人民至上,秉持客观公正立场,更要用张军检察长提出的“求极致”精神,去维护司法的公平正义。

  “死磕”细节

  他重构证据链击碎“零口供”壁垒

  一切从证据出发,坚持证据裁判原则,是吴登伟一直坚守的办案理念。在他看来,重罪案件保护的法益重大,配置的刑罚也重,所以他一直要求自己不放过任何影响案件认定的关键情节,跟“细节”死磕到底,力求让构成要件事实有应有的证据支撑,以确保对犯罪不枉不纵。

  “是朋友让我将‘送货人员’的电话转发给赵某的,后来才知道这与毒品交易有关,我是无辜的。”2021年8月,吴登伟在承办王某涉毒上诉案时,审查到这段辩解。

  原来,王某是一起毒品案件的漏犯,潜逃多年后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同伙赵某等人已被判决并交付执行。王某的一审判决认定,王某是通过发短信安排运毒人刘某、同伙赵某、买毒人何某交接毒品。

  但吴登伟审查发现,此案一审阶段,王某极力否认其通过发短信安排毒品交接参与犯罪。同伙赵某在供述中也未提及王某通过短信安排他交接毒品;买家何某虽然供述王某通过短信给其发了一个手机号码,但坚称并未联系上该号码。

  王某是否实施了直接安排毒品交接的行为,是影响本案能否对其定罪的关键。“有几分证据,才有几分事实。”通过反复审查、“死磕”细节,吴登伟认为,证明王某通过发短信给各方安排毒品交接事实的证据体系不完整,以此认定王某构成犯罪存在障碍。

  吴登伟决定再次梳理全案证据,寻找其他突破口。由于王某几乎是零口供,刘某未归案,赵某也已因本案及其他毒品犯罪事实被判处死刑,案涉短信因技术原因未提取在案,全案能够进一步核实的就只有已刑满释放在外的买家何某了。吴登伟决定,重新讯问何某,核实王某的关键行为。再次讯问时,何某否认了王某发短信安排的情节,供认了王某通过打电话安排其接取毒品的相关细节。

  对此,吴登伟决定转变认定思路,不再以王某发送短信安排毒品交接作为证明对象,而是详细梳理赵某、何某关于王某参与犯罪的供述,并结合二人分别与王某之间手机通话的具体时间点、主(被)叫关系、通话时长、通话基站等客观证据进行比对综合审查。最终,吴登伟认定,王某主要是通过打电话安排毒品交接。这个结论,也得到了二审法院的认可,裁判认定王某打电话安排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并对王某作出有罪认定。

  近年来,吴登伟直接办理上、抗诉重罪案件上百件,指导办理全市重罪案件数百件,并依法办理了有全国影响的曾某杀害狱警刘彦等重罪案件,办案能力、水平均得到了大家的肯定。

  1年变3年

  他积极履职维护司法公正

  “判轻了!”2020年3月,得知二审判决结果后,刘飞家属不禁感慨,言语间透露着些许不满。

  2019年8月,王兵酒驾引发交通事故后逃逸,刘飞在这次事故中不幸身亡。王兵归案后,一审法院认定王兵肇事逃逸行为属加重处罚情节,再综合考虑其到案后向刘飞家属支付了赔偿等情节,以交通肇事罪依法对其判处有期徒刑3年。王兵不服,提起上诉。二审期间,法院认为交巡警在划分事故责任时,对王兵肇事后逃逸的行为已经评判过一次了,一审判决又将该行为评判为加重处罚情节,属重复评价,同时考虑到王兵积极赔偿,遂改判其有期徒刑1年。

  刘飞家属对这个结果不服,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审查本案的检察官吴登伟,对二审判决也不认同。

  “究竟该如何评价交通肇事罪中的肇事后逃逸行为,”吴登伟认为,“应进行司法实质审查,不能简单依据事故责任认定书一概而论。需要在准确分析事故前因后果的基础上,审查逃逸是否是划分事故责任的依据及入罪要件,再结合禁止重复评价原则进行评判。”在王兵交通肇事案中,虽然事故责任认定书将逃逸行为作为王兵负全责的依据,但回溯案发经过,引发事故的并非王兵的逃逸行为,而是他案发当晚多次饮酒、经过事发路段时未开启车灯、雨刮、以及未减速让行等多个违法行为,所以王兵即使没有逃逸行为,也应承担事故全责,构成交通肇事罪。因此,将王兵肇事后逃逸行为评价为加重处罚情节,并不违反禁止重复评价原则。此外,王兵撞倒刘飞后逃逸时,还将刘飞拖行1公里多,情节十分恶劣。

  “如果不予纠正,对被告人就是轻判放纵,这样的案件法律效果首先出问题,更谈不上社会效果。”最终,该案再审抗诉后法院依法改判,将二审改判的有期徒刑1年改判为有期徒刑3年。

  “虽然这是一起简单的交通肇事案,但通过检察官的积极履职,既保护了被害方合法权益,维护了个案的公正,也为类案的办理提供了参考。”事后,同行这样评价。

  守正创新

  他是大家身边“行走的法律字典”

  “如何提升引导侦查取证的质效?”

  “第一步,围绕构成要件事实,确定需要引导的方向;第二步,综合全案证据情况,提出高质量引导意见;第三步,跟踪督促加速反馈,提升引导侦查的质效……”

  近日,在一堂针对青年干警开展的检察实务培训课上,吴登伟化身检察教官,为大家分享自己的实战经验与理论研究。

  近年来,吴登伟除了将“办准办好办活”重罪案件作为自己专业追求外,还钻研创新,撰写的数十篇调研文章在《人民检察》《中国检察官》等刊物上发表,以及在检察理论年会上获奖。同时,他也被《中国检察官》杂志聘为专家咨询委员,承担为杂志审稿、荐稿、约稿的职责。

  此外,他还担任全市刑检培训教官、业务竞赛教练,面向全国、全市同仁讲授其研发的《捕诉一体下引导侦查相关问题及破解》《毒品犯罪案件证据综合分析方法与技巧》《公诉常用法律文书制作要点》等实务课程。这些课程内容丰富、实务性强,对刑事检察实务工作具有较强的指导作用。其中《捕诉一体下引导侦查相关问题及破解》课程,针对如何具体开展引导侦查取证,创新提出了“三步走法”和引导侦查取证的具体表述结构,有效解决了实务办案中引导侦查取证在针对性、操作性等方面存在的问题。这门课程也获评第二届重庆市检察精品课程第一名。

  “他就是一部‘行走的法律字典’。”私下里,同行与青年干警有什么疑难案件,都愿意跟吴登伟探讨,会有很多收获。

  对吴登伟而言,这是大家对他的信任,更是鞭策。他告诉记者,作为新时代青年检察官,要牢记习近平总书记对广大青年的嘱托,要在这盛世中筑牢政治忠诚、肩负起时代重任,要“青春向党、不负人民”,在专业的道路上奋力奔跑、追求卓越,用实际行动践行好检察官维护公平正义的职责使命。

  记者 饶果 文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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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求极致的态度办好每一案

  吴登伟(右二)与同事讨论案情

  工作之余,吴登伟会去图书馆学习“充电”

  4月20日上午,刚上班不久,重庆市人民检察院重罪检察部3090A办公室的工作电话就响了起来。

  “登登”放下案卷,接通了电话。当日,某基层检察院检察官在审查一起盗窃案判决时,对法院分案判决中涉案财物的退赔处置产生疑惑,遂致电咨询他,以寻求专业指导。

  “若各被告人对涉案财物都独立、全额退赔,退赔总金额就超出了涉案金额,这对被告人权利来说就是一种侵害……”通话中,他逻辑清晰,三言两语便找出问题所在,很快为对方梳理出解决方案。

  “有他在,案件质效就‘稳当’了。”谈及“登登”,同事们表示,他不光性格敦厚坚强,颇有些像“冰墩墩”,也有着扎实的法律专业素养,是重庆重罪检察领域的一把“好手”。

  “登登”全名吴登伟,今年37岁,是重庆市人民检察院检察二部三级高级检察官。从大学毕业至今,他已在刑事检察部门工作近16年,先后荣获重庆市十佳公诉人、全国优秀公诉人、全国优秀重罪检察人才、全国优秀办案检察官等荣誉称号。

  “办理重罪案件,既关乎重大法益(及被害人)的保护,也关乎对被告人的重判。”自检察机关内设机构改革以来,吴登伟就一直在重罪检察部门工作。他觉得,重罪案件的办理,要始终坚持人民至上,秉持客观公正立场,更要用张军检察长提出的“求极致”精神,去维护司法的公平正义。

  “死磕”细节

  他重构证据链击碎“零口供”壁垒

  一切从证据出发,坚持证据裁判原则,是吴登伟一直坚守的办案理念。在他看来,重罪案件保护的法益重大,配置的刑罚也重,所以他一直要求自己不放过任何影响案件认定的关键情节,跟“细节”死磕到底,力求让构成要件事实有应有的证据支撑,以确保对犯罪不枉不纵。

  “是朋友让我将‘送货人员’的电话转发给赵某的,后来才知道这与毒品交易有关,我是无辜的。”2021年8月,吴登伟在承办王某涉毒上诉案时,审查到这段辩解。

  原来,王某是一起毒品案件的漏犯,潜逃多年后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同伙赵某等人已被判决并交付执行。王某的一审判决认定,王某是通过发短信安排运毒人刘某、同伙赵某、买毒人何某交接毒品。

  但吴登伟审查发现,此案一审阶段,王某极力否认其通过发短信安排毒品交接参与犯罪。同伙赵某在供述中也未提及王某通过短信安排他交接毒品;买家何某虽然供述王某通过短信给其发了一个手机号码,但坚称并未联系上该号码。

  王某是否实施了直接安排毒品交接的行为,是影响本案能否对其定罪的关键。“有几分证据,才有几分事实。”通过反复审查、“死磕”细节,吴登伟认为,证明王某通过发短信给各方安排毒品交接事实的证据体系不完整,以此认定王某构成犯罪存在障碍。

  吴登伟决定再次梳理全案证据,寻找其他突破口。由于王某几乎是零口供,刘某未归案,赵某也已因本案及其他毒品犯罪事实被判处死刑,案涉短信因技术原因未提取在案,全案能够进一步核实的就只有已刑满释放在外的买家何某了。吴登伟决定,重新讯问何某,核实王某的关键行为。再次讯问时,何某否认了王某发短信安排的情节,供认了王某通过打电话安排其接取毒品的相关细节。

  对此,吴登伟决定转变认定思路,不再以王某发送短信安排毒品交接作为证明对象,而是详细梳理赵某、何某关于王某参与犯罪的供述,并结合二人分别与王某之间手机通话的具体时间点、主(被)叫关系、通话时长、通话基站等客观证据进行比对综合审查。最终,吴登伟认定,王某主要是通过打电话安排毒品交接。这个结论,也得到了二审法院的认可,裁判认定王某打电话安排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并对王某作出有罪认定。

  近年来,吴登伟直接办理上、抗诉重罪案件上百件,指导办理全市重罪案件数百件,并依法办理了有全国影响的曾某杀害狱警刘彦等重罪案件,办案能力、水平均得到了大家的肯定。

  1年变3年

  他积极履职维护司法公正

  “判轻了!”2020年3月,得知二审判决结果后,刘飞家属不禁感慨,言语间透露着些许不满。

  2019年8月,王兵酒驾引发交通事故后逃逸,刘飞在这次事故中不幸身亡。王兵归案后,一审法院认定王兵肇事逃逸行为属加重处罚情节,再综合考虑其到案后向刘飞家属支付了赔偿等情节,以交通肇事罪依法对其判处有期徒刑3年。王兵不服,提起上诉。二审期间,法院认为交巡警在划分事故责任时,对王兵肇事后逃逸的行为已经评判过一次了,一审判决又将该行为评判为加重处罚情节,属重复评价,同时考虑到王兵积极赔偿,遂改判其有期徒刑1年。

  刘飞家属对这个结果不服,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审查本案的检察官吴登伟,对二审判决也不认同。

  “究竟该如何评价交通肇事罪中的肇事后逃逸行为,”吴登伟认为,“应进行司法实质审查,不能简单依据事故责任认定书一概而论。需要在准确分析事故前因后果的基础上,审查逃逸是否是划分事故责任的依据及入罪要件,再结合禁止重复评价原则进行评判。”在王兵交通肇事案中,虽然事故责任认定书将逃逸行为作为王兵负全责的依据,但回溯案发经过,引发事故的并非王兵的逃逸行为,而是他案发当晚多次饮酒、经过事发路段时未开启车灯、雨刮、以及未减速让行等多个违法行为,所以王兵即使没有逃逸行为,也应承担事故全责,构成交通肇事罪。因此,将王兵肇事后逃逸行为评价为加重处罚情节,并不违反禁止重复评价原则。此外,王兵撞倒刘飞后逃逸时,还将刘飞拖行1公里多,情节十分恶劣。

  “如果不予纠正,对被告人就是轻判放纵,这样的案件法律效果首先出问题,更谈不上社会效果。”最终,该案再审抗诉后法院依法改判,将二审改判的有期徒刑1年改判为有期徒刑3年。

  “虽然这是一起简单的交通肇事案,但通过检察官的积极履职,既保护了被害方合法权益,维护了个案的公正,也为类案的办理提供了参考。”事后,同行这样评价。

  守正创新

  他是大家身边“行走的法律字典”

  “如何提升引导侦查取证的质效?”

  “第一步,围绕构成要件事实,确定需要引导的方向;第二步,综合全案证据情况,提出高质量引导意见;第三步,跟踪督促加速反馈,提升引导侦查的质效……”

  近日,在一堂针对青年干警开展的检察实务培训课上,吴登伟化身检察教官,为大家分享自己的实战经验与理论研究。

  近年来,吴登伟除了将“办准办好办活”重罪案件作为自己专业追求外,还钻研创新,撰写的数十篇调研文章在《人民检察》《中国检察官》等刊物上发表,以及在检察理论年会上获奖。同时,他也被《中国检察官》杂志聘为专家咨询委员,承担为杂志审稿、荐稿、约稿的职责。

  此外,他还担任全市刑检培训教官、业务竞赛教练,面向全国、全市同仁讲授其研发的《捕诉一体下引导侦查相关问题及破解》《毒品犯罪案件证据综合分析方法与技巧》《公诉常用法律文书制作要点》等实务课程。这些课程内容丰富、实务性强,对刑事检察实务工作具有较强的指导作用。其中《捕诉一体下引导侦查相关问题及破解》课程,针对如何具体开展引导侦查取证,创新提出了“三步走法”和引导侦查取证的具体表述结构,有效解决了实务办案中引导侦查取证在针对性、操作性等方面存在的问题。这门课程也获评第二届重庆市检察精品课程第一名。

  “他就是一部‘行走的法律字典’。”私下里,同行与青年干警有什么疑难案件,都愿意跟吴登伟探讨,会有很多收获。

  对吴登伟而言,这是大家对他的信任,更是鞭策。他告诉记者,作为新时代青年检察官,要牢记习近平总书记对广大青年的嘱托,要在这盛世中筑牢政治忠诚、肩负起时代重任,要“青春向党、不负人民”,在专业的道路上奋力奔跑、追求卓越,用实际行动践行好检察官维护公平正义的职责使命。

  记者 饶果 文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