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6日,大足区公安局交巡警支队邮亭大队接到报警称,邮亭镇邮局人行横道处发生一起小车与行人擦挂的交通事故。接警后,民警迅速赶往现场。 经询问,小车驾驶人李某辩称当时是因为有辆公交停放在人行横道线,影响了视线才未能观察到行人,且自己也是通过人行横道后才加速通过的该路段,是行人突然蹿出导致的事故。后经民警调取现场及附近监控发现,邮局斑马线旁是一处公交车站,当公交车在斑马线旁停稳后,行人陈某从公交车前走出,欲通过人行横道,此时李某驾车接近斑马线,既未观察前方是否有行人也未提前减速,反而加速通过,陈某前脚刚踏出公交车前,后脚就被李某驾驶的小车撞“飞”数米远。 李某驾驶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未减速行驶,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时未停车让行是造成此次事故的直接原因。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民警认定由李某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并对其处记3分、罚款200元的处罚,同时李某还需承担行人陈某的医疗费用。 交巡警提醒:驾驶人驾车行经斑马线处应提前减速观察,特别是右方有车辆遮挡的情况,更应集中注意力,做好随时停车的准备,行人过斑马线时也应仔细观察路面情况,注意车辆盲区,确认安全后再通过。 通讯员 杨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