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驶超限运输车辆 司机被罚款3000元

时间: 2022-05-07 来源: 重庆法治报 编辑: 万 先觉 阅读量:14977

  本网讯(记者 杨雪)近日,两辆分别为苏J籍和皖S籍的超限运输车辆在G50沪渝高速公路上行方向(石柱往忠县方向)重庆市忠县忠州服务区,因为“办窄跑宽”违法行为,被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总队高速公路第四支队六大队查处。两名驾驶员分别被罚款3000元。

  当日,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总队高速公路第四支队六大队执法人员接石忠监控中心电话称,G50沪渝高速公路忠县普乐北收费站(石柱往忠县方向)有两辆超限运输车辆即将下道,需要查验超限车辆通行证。

  到达现场后,执法人员在忠县忠州服务区对两辆超限运输车辆相关证件进行依法查验。检查发现,两辆分别为苏J籍和皖S籍的超限运输车辆的超限车辆通行证上载明,车货总体外廓尺寸均为长26.00米、宽3.75米、高4.50米,但经过现场勘查、调查取证,两辆车的车货总宽度分别达到了4.10米和4.20米,远远超过了通行证上的尺寸。

  据两名驾驶员王某和刘某交代,他们是在江苏省装的大型机械设备,准备运往重庆市忠县乌杨街道,为节省护送成本,侥幸申报了尺寸比较小的不需要车辆护送的超限车辆通行证,加上是晚上运输,自认为不会被发现,不料被逮个正着。据执法人员介绍,这就是典型的“办窄跑宽”违法行为。

  执法人员依据《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第四十七条第二项之规定,决定针对车辆所有人的车辆及装载物品的有关情况与《超限运输车辆通行证》记载的内容不一致的违法行为,分别给予罚款3000元的行政处罚,对驾驶员王某和刘某耐心地进行了普法教育,并责令其重新办理超限车辆通行证后再行运输。

  重庆高速执法部门提醒,从事超限运输过程中,请严格按照《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规范运输,安全运输,切勿怀着侥幸心理“办短跑长”“办窄跑宽”“办矮跑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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驾驶超限运输车辆 司机被罚款3000元

  本网讯(记者 杨雪)近日,两辆分别为苏J籍和皖S籍的超限运输车辆在G50沪渝高速公路上行方向(石柱往忠县方向)重庆市忠县忠州服务区,因为“办窄跑宽”违法行为,被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总队高速公路第四支队六大队查处。两名驾驶员分别被罚款3000元。

  当日,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总队高速公路第四支队六大队执法人员接石忠监控中心电话称,G50沪渝高速公路忠县普乐北收费站(石柱往忠县方向)有两辆超限运输车辆即将下道,需要查验超限车辆通行证。

  到达现场后,执法人员在忠县忠州服务区对两辆超限运输车辆相关证件进行依法查验。检查发现,两辆分别为苏J籍和皖S籍的超限运输车辆的超限车辆通行证上载明,车货总体外廓尺寸均为长26.00米、宽3.75米、高4.50米,但经过现场勘查、调查取证,两辆车的车货总宽度分别达到了4.10米和4.20米,远远超过了通行证上的尺寸。

  据两名驾驶员王某和刘某交代,他们是在江苏省装的大型机械设备,准备运往重庆市忠县乌杨街道,为节省护送成本,侥幸申报了尺寸比较小的不需要车辆护送的超限车辆通行证,加上是晚上运输,自认为不会被发现,不料被逮个正着。据执法人员介绍,这就是典型的“办窄跑宽”违法行为。

  执法人员依据《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第四十七条第二项之规定,决定针对车辆所有人的车辆及装载物品的有关情况与《超限运输车辆通行证》记载的内容不一致的违法行为,分别给予罚款3000元的行政处罚,对驾驶员王某和刘某耐心地进行了普法教育,并责令其重新办理超限车辆通行证后再行运输。

  重庆高速执法部门提醒,从事超限运输过程中,请严格按照《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规范运输,安全运输,切勿怀着侥幸心理“办短跑长”“办窄跑宽”“办矮跑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