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霸王条款”说不!维权还要通过法律途径

时间: 2022-05-09 来源: 南岸司法 编辑: 万 先觉 阅读量:15253

  近日,南岸区法律援助中心受理了一起网约车司机涉稳案件,某汽车租赁有限公司在40余台网约车3年挂靠期满后,不再履行合同后续义务,拒绝为司机办理车辆过户手续,并要求网约车司机缴纳1万元保证金作为履行后续合同义务的条件。该条件引发网约车司机不满,认为这是“霸王条款”,因而多次集访,并声称如果不能解决问题将采取过激行为维权。

  南岸区法律援助中心会同区信访办、区公安分局、区交通局等部门邀请网约车司机代表共同协商,向他们诠释相关法律法规,引导其运用法律手段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同时根据代表们的诉求,指派律师代理案件为他们提供法律援助。

  援助律师接受指派后,联系上该公司法人,并上门宣讲相关法律法规,阐明利害关系,建议公司取消“缴纳保证金”这一条款并继续履行合同,但受到拒绝。在即将开庭的前几天,援助律师依然没有放弃,再次联系当事双方当面协商,动之以情,晓之以礼,讲法律、讲规定。通过援助律师不懈努力,双方达成和解协议,该公司答应取消“保证金”并继续履行合同,为网约车司机办理车辆过户手续,同时承担扣车损失。面对调解结果,40余名网约车司机均无异议,并表示不会再采取集访等过激行为维权。

  该起案件的成功化解,维护了网约车司机的合法权益,同时法律援助中心工作人员还劝诫网约车司机,遇事不能采取过激措施,要培养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意识,自觉以法律为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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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霸王条款”说不!维权还要通过法律途径

  近日,南岸区法律援助中心受理了一起网约车司机涉稳案件,某汽车租赁有限公司在40余台网约车3年挂靠期满后,不再履行合同后续义务,拒绝为司机办理车辆过户手续,并要求网约车司机缴纳1万元保证金作为履行后续合同义务的条件。该条件引发网约车司机不满,认为这是“霸王条款”,因而多次集访,并声称如果不能解决问题将采取过激行为维权。

  南岸区法律援助中心会同区信访办、区公安分局、区交通局等部门邀请网约车司机代表共同协商,向他们诠释相关法律法规,引导其运用法律手段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同时根据代表们的诉求,指派律师代理案件为他们提供法律援助。

  援助律师接受指派后,联系上该公司法人,并上门宣讲相关法律法规,阐明利害关系,建议公司取消“缴纳保证金”这一条款并继续履行合同,但受到拒绝。在即将开庭的前几天,援助律师依然没有放弃,再次联系当事双方当面协商,动之以情,晓之以礼,讲法律、讲规定。通过援助律师不懈努力,双方达成和解协议,该公司答应取消“保证金”并继续履行合同,为网约车司机办理车辆过户手续,同时承担扣车损失。面对调解结果,40余名网约车司机均无异议,并表示不会再采取集访等过激行为维权。

  该起案件的成功化解,维护了网约车司机的合法权益,同时法律援助中心工作人员还劝诫网约车司机,遇事不能采取过激措施,要培养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意识,自觉以法律为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