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足警方发布典型案例揭露经济犯罪“套路”

时间: 2022-05-15 来源: 重庆长安网 编辑: 万 先觉 阅读量:15159

  今天是第十三个全国公安机关打击和防范经济犯罪宣传日。大足区警方盘点近年该区经济犯罪典型案例,揭露犯罪“套路”,介绍识假防骗技巧,让大家远离投资陷阱。

  案例一 特大虚开增值税发票案

  2022年1月13日,大足区公安局破获一起特大虚开增值税发票案,一举端掉虚开发票窝点3个,抓获犯罪嫌疑人8名,查获空白发票、各类印章等作案工具若干。经查,该案涉及发票金额5.6亿余元,税额2500余万元。该案犯罪团伙从2021年初以来,通过互联网给全国30个省市3000余家企业、个人售卖发票,非法获利数百万元,导致国家税收损失数千万元。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案例二 重庆某车业制造有限公司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产品案

  2020年12月1日,大足区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支队接到大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犯罪案件移送书及移送清单称,重庆某车业制造有限公司涉嫌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正三轮摩托车,经对59辆电动三轮摩托车抽样鉴定,均为不合格产品。经查,该公司共销售假冒伪劣车辆100余辆,违法所得二十余万元。目前,犯罪嫌疑人赵某、朱某涉嫌销售伪劣产品罪被公安机关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案例三 黄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

  2021年4月22日,大足警方破获黄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

  经查,犯罪嫌疑人黄某系大足区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于2010年到2015年间以企业周转、购买生产设备、房产等理由,并承诺支付1-7%不等的月利息,通过拜托朋友、中介机构人员以及前出借人口头介绍等方式,先后向上百名集资参与人借款达4900余万元。

  黄某因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十二万元。

  案例四 王某等人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案

  2021年11月22日,大足区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支队接到重庆市大足区烟草专卖局案件移送函,大足区烟草专卖局工作人员在王某屋内查获154条假冒伪劣卷烟,价值2万余元。经调查,王某销售假烟和库存假烟金额合计13万元。犯罪嫌疑人杨某、刘某在未取得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情况下,共同商量,在王文才处购买了10万余元的假冒伪劣卷烟进行销售,已全部销售出去,非法获利一万余元。

  三名嫌疑人因非法经营罪被判处有期徒刑(王某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五个月、杨某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刘某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一万八千元。

  2021年1月1日至今,大足区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支队紧紧围绕中心工作,依法严厉打击各类经济犯罪活动,共立各类经济犯罪、打假案件65件,其中涉众型经济犯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案,组织领导传销案)9件,破案39件,移送起诉66人和2家涉案公司,追赃还损300余万元,为创造稳定的社会经济环境和优质的营商环境贡献公安力量。今后,大足公安将继续紧密结合“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聚焦民营企业所需所急所盼,依法严厉打击各类经济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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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足警方发布典型案例揭露经济犯罪“套路”

  今天是第十三个全国公安机关打击和防范经济犯罪宣传日。大足区警方盘点近年该区经济犯罪典型案例,揭露犯罪“套路”,介绍识假防骗技巧,让大家远离投资陷阱。

  案例一 特大虚开增值税发票案

  2022年1月13日,大足区公安局破获一起特大虚开增值税发票案,一举端掉虚开发票窝点3个,抓获犯罪嫌疑人8名,查获空白发票、各类印章等作案工具若干。经查,该案涉及发票金额5.6亿余元,税额2500余万元。该案犯罪团伙从2021年初以来,通过互联网给全国30个省市3000余家企业、个人售卖发票,非法获利数百万元,导致国家税收损失数千万元。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案例二 重庆某车业制造有限公司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产品案

  2020年12月1日,大足区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支队接到大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犯罪案件移送书及移送清单称,重庆某车业制造有限公司涉嫌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正三轮摩托车,经对59辆电动三轮摩托车抽样鉴定,均为不合格产品。经查,该公司共销售假冒伪劣车辆100余辆,违法所得二十余万元。目前,犯罪嫌疑人赵某、朱某涉嫌销售伪劣产品罪被公安机关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案例三 黄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

  2021年4月22日,大足警方破获黄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

  经查,犯罪嫌疑人黄某系大足区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于2010年到2015年间以企业周转、购买生产设备、房产等理由,并承诺支付1-7%不等的月利息,通过拜托朋友、中介机构人员以及前出借人口头介绍等方式,先后向上百名集资参与人借款达4900余万元。

  黄某因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十二万元。

  案例四 王某等人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案

  2021年11月22日,大足区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支队接到重庆市大足区烟草专卖局案件移送函,大足区烟草专卖局工作人员在王某屋内查获154条假冒伪劣卷烟,价值2万余元。经调查,王某销售假烟和库存假烟金额合计13万元。犯罪嫌疑人杨某、刘某在未取得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情况下,共同商量,在王文才处购买了10万余元的假冒伪劣卷烟进行销售,已全部销售出去,非法获利一万余元。

  三名嫌疑人因非法经营罪被判处有期徒刑(王某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五个月、杨某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刘某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一万八千元。

  2021年1月1日至今,大足区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支队紧紧围绕中心工作,依法严厉打击各类经济犯罪活动,共立各类经济犯罪、打假案件65件,其中涉众型经济犯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案,组织领导传销案)9件,破案39件,移送起诉66人和2家涉案公司,追赃还损300余万元,为创造稳定的社会经济环境和优质的营商环境贡献公安力量。今后,大足公安将继续紧密结合“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聚焦民营企业所需所急所盼,依法严厉打击各类经济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