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通讯员 郑丽梅)5月14日,渝北某单位负责人徐某酒驾被交巡警查获,其受到严肃处理。 当晚,渝北区公安分局交巡警支队龙兴大队在两江大道开展酒驾整治时,有一辆小轿车歪歪斜斜开到检查点前,被民警拦住检查。 这位40多岁的驾驶员见到民警神色慌张、躲躲闪闪,不愿正面面对民警。民警询问他,他支支吾吾,还用手捂鼻子、嘴巴,生怕民警闻到他的半点气息。民警觉得蹊跷,将其带到警车上询问,该驾驶员身上的酒气很快暴露,民警责令其配合进行呼气式酒精测试,测试结果为53 mg/100ml。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随后他被带到大队部调查。 事发当天因是双休日,该男子邀约了几个朋友到龙兴镇一农家乐垂钓,吃晚饭时,朋友们心情大好,便开怀畅饮。可该男子把单位规章制度抛在脑后,与几个朋友举杯喝起了红酒。酒后,男子送走朋友,见已经是深夜,路上车少人稀,就不顾危险、不顾法规,自己壮胆驾车回家。不料,他驾车来到两江大道,发现有警灯闪烁,民警在设卡点检查,竟然吓坏了,几次都想逃跑,可见到民警控制很紧,就只好躲躲闪闪。结果,男子还是被查获。 经询问,该男子姓徐,徐某承认自己是渝北一家私营单位的负责人,对下属要求严格,经常提醒下属酒后莫开车,并制定了有关规章制度,赏罚分明,没想到自己却违反了自己的规定。他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严重违法,被渝北交巡警处以记12分、罚款2000元,暂扣驾证半年的处罚。 交巡警提醒: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请广大驾驶人朋友一定要守住底线、守住法规,否则,将给自己和家人带来严重后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