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通讯员 黄洋)近日,渝北市民王某无证驾驶一辆报废摩托车在玉峰山森林公园景区行驶,被巡逻的民警查获,他因无证驾驶摩托车等多项违法行为受到处理。 6月1日下午,渝北区公安分局交巡警支队两路大队民警在玉峰山森林公园景区交通安全劝导站巡逻,发现一辆打着雨伞的黑色摩托车在路上飞驰。民警立即上前责令驾驶员停车接受检查。该驾驶员吓得神情慌乱,当民警要求其出示相关证件时,他更加慌乱,撒谎说自己的驾驶证和行驶证丢失了,还没来得及补办。说完,这名驾驶员便要驾车逃走,民警立即将其控制,对他情况进行细查。
经查,这名驾驶员姓赵,家住渝北回兴,去年因酒驾被交巡警查处,驾照已被吊销,属于无证驾驶机动车。他所驾摩托车已有5年未年审,已达报废标准,是一辆报废车。 民警对赵某的违法行为进行了严厉的批评教育后,因他存在擅自改变机动车外形和已登记的有关技术参数、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摩托车、驾驶已达报废标准的摩托车上道路行驶等3项交通违法行为,民警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有关规定,对其处以2000元罚款、行政拘留3天,同时扣留并强制报废该摩托车。 交巡警提醒广大驾驶员:无证驾驶机动车和驾驶已达报废标准的摩托车上路都是严重的交通违法行为,并且存在极大的隐患,对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安全都有着极大的威胁。开车上路必须严格遵守道路安全法律法规,切勿心存侥幸,胆大妄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