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2日21时许,重庆市交巡警总队高速公路第二支队开州大队民警在赵家收费站开展日常执勤检查时,一辆黑色轿车驾驶人神色慌张,眼神躲躲闪闪,且说话支支吾吾,就是不出示驾驶证,民警责令其停车后下车做进一步调查。 通过民警随身携带的渝警通进一步核查,发现驾驶员胡某某没有取得驾驶证,系无证驾驶。据当事人胡某某交代,当天她们一行人前往开州临江玩耍,吃完晚饭后准备返回,但因驾驶员喝了酒不能驾车,正准备喊代驾时,胡某某主动说自己会开车,又没有喝酒,驾驶员以为她有驾驶证,就将车辆交由胡某某“代驾”返回,谁知在高速公路收费站被执勤交巡警逮了个正着。 经民警批评教育,胡某某对自己无证驾驶的侥幸行为后悔不已,民警依法对胡某某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仍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给予罚款一千元的行政处罚。 重庆交巡警提醒: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行为均属于无证驾驶行为,存在严重安全隐患,一旦被查获,将面临罚款并处拘留的行政处罚。 记者 罗翠 通讯员 姜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