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通讯员 向竹筠)酒后驾驶是不可取的,且交巡警对酒驾是“零容忍”的态度,6月19日,黔江区一男子心存侥幸,酒后驾驶摩托车,被交巡警查到,受到重罚。 当晚,黔江区公安局交巡警支队公巡一大队在黔江区官坝路路段设置临时卡点,开展酒驾、醉驾专项整治行动过程中,对一辆普通二轮摩托车进行例行检查,期间闻到驾驶员张某身上有浓重的酒气,执勤民警立即用呼气式酒精测试仪对张某进行检测,检测结果为34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据张某交代,当天他下班后在大排档吃饭,饭间喝了3瓶啤酒,然后抱着侥幸心理驾驶摩托车准备回家,没想到被执勤民警逮个正着。 根据相关规定,民警依法对张某处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罚款1000元、驾驶证记12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