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车不当惹祸!摩托车撞上汽车人腾空

时间: 2022-06-23 来源: 重庆法治报 编辑: 万 先觉 阅读量:15084

  本网讯(通讯员 赵梦)对于驾驶人来说,超车本是一件很正常的事情,然而现实中,事故也就往往发生在随意超车的一瞬间。近日,渝中区公安分局交巡警支队机动大队接警称,黄石隧道入口处发生一起三车事故,需立即前往处置。

  接警后,民警迅速赶往事故现场处置。经查,当日23时4分,谭某驾驶一辆普通摩托车,沿黄花园立交由黄花园往石板坡方向行驶,当途经黄石隧道入口处时,从前车右侧超车,与陈某驾驶的准备右转弯驶入双钢路的小型汽车发生碰撞。事发时,摩托车试图快速从小车右侧超车,小车减速后令摩托车驾驶人猝不及防,来不及做出反应,径直撞上小车右前部,摩托车驾驶人腾空甩出,翻滚倒地。

  此时,摩托车并未熄火,而是由于惯性作用改变行驶路线朝道路最左侧驶去,变成无人驾驶的状态,过往车辆纷纷紧急避让,但最终还是撞到一辆正常行驶的新能源小车后才倒地。该事故造成右转小轿车前保险杠变形,新能源小车前保险杠严重变形脱落。民警立即在事故现场疏导交通,维护交通秩序,同时协助故障车辆撤离,及时消除安全隐患。所幸摩托车驾驶人正确佩戴头盔,尽管头部着地,头盔严重磨损,但并无大碍。

  当事人谭某的行为违反了“机动车超车时,应当提前开启左转向灯、变换使用远、近光灯或者鸣喇叭。在没有道路中心线或者同方向只有1条机动车道的道路上,前车遇后车发出超车信号时,在条件许可的情况下,应当降低速度、靠右让路。后车应当在确认有充足的安全距离后,从前车的左侧超越,在与被超车辆拉开必要的安全距离后,开启右转向灯,驶回原车道”之规定,负此次事故的全部责任。

  交巡警提醒:行车上路,一定能要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文明行车,安全驾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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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车不当惹祸!摩托车撞上汽车人腾空

  本网讯(通讯员 赵梦)对于驾驶人来说,超车本是一件很正常的事情,然而现实中,事故也就往往发生在随意超车的一瞬间。近日,渝中区公安分局交巡警支队机动大队接警称,黄石隧道入口处发生一起三车事故,需立即前往处置。

  接警后,民警迅速赶往事故现场处置。经查,当日23时4分,谭某驾驶一辆普通摩托车,沿黄花园立交由黄花园往石板坡方向行驶,当途经黄石隧道入口处时,从前车右侧超车,与陈某驾驶的准备右转弯驶入双钢路的小型汽车发生碰撞。事发时,摩托车试图快速从小车右侧超车,小车减速后令摩托车驾驶人猝不及防,来不及做出反应,径直撞上小车右前部,摩托车驾驶人腾空甩出,翻滚倒地。

  此时,摩托车并未熄火,而是由于惯性作用改变行驶路线朝道路最左侧驶去,变成无人驾驶的状态,过往车辆纷纷紧急避让,但最终还是撞到一辆正常行驶的新能源小车后才倒地。该事故造成右转小轿车前保险杠变形,新能源小车前保险杠严重变形脱落。民警立即在事故现场疏导交通,维护交通秩序,同时协助故障车辆撤离,及时消除安全隐患。所幸摩托车驾驶人正确佩戴头盔,尽管头部着地,头盔严重磨损,但并无大碍。

  当事人谭某的行为违反了“机动车超车时,应当提前开启左转向灯、变换使用远、近光灯或者鸣喇叭。在没有道路中心线或者同方向只有1条机动车道的道路上,前车遇后车发出超车信号时,在条件许可的情况下,应当降低速度、靠右让路。后车应当在确认有充足的安全距离后,从前车的左侧超越,在与被超车辆拉开必要的安全距离后,开启右转向灯,驶回原车道”之规定,负此次事故的全部责任。

  交巡警提醒:行车上路,一定能要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文明行车,安全驾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