渝东南片区律师执业权利保障工作联席座谈会召开

时间: 2022-06-27 来源: 重庆法治报 编辑: 万 先觉 阅读量:14978

  本网讯(通讯员 方勇)6月24日,渝东南片区律师执业权利保障工作联席座谈会在黔江召开。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张俊文,市人民检察院第四分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刘伟,黔江区副区长、公安局局长罗仑,市律师协会监事长、全国政协委员、最高人民法院特约监督员彭静出席会议,市人大代表、市政协委员,市司法局、市律协和重庆两江国际商事调解中心有关负责人,渝东南各区县司法局、律工委负责人,黔江区有关部门负责人、律师代表等40余人参加了会议。会议由黔江区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李勇主持。

  与会人员围绕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构建新型检律关系、深化法律职业共同体建设、共同推进矛盾纠纷多元化解等方面进行了广泛交流。会议认为,构建片区联席会机制,是对联席会议制度的深化落实,也是深化渝东南片区律师与司法人员交流合作的有效载体,要协同搭建好沟通交流平台,定期组织召开片区联席会议,加强辖区律师执业权利联动协同保障,及时沟通交流律师执业保障工作情况,研究解决律师执业保障问题,推进法律职业共同体建设,优化辖区司法环境,推动渝东南地区律师工作高质量发展。

  会议强调,要充分认识律师群体在推进依法治国、维护司法公正中的重要作用,律师队伍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促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发挥了积极作用,在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历史进程中,也将越来越重要。要切实把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的各项措施落实落细,突出工作重点,切实搭建律师服务平台,着力与律师构建良性互动新型关系,从细节处充分体现对律师诉讼权利的尊重和保障,进一步改善律师执业环境。要努力打造与律师良性互动的法律职业共同体,律师是社会主义法治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应当平等相待、相互尊重、相互支持、相互监督,构建正当交往、良性互动的新型关系,通过法律职业共同体的同向发力,促进司法公正公信的不断提升。

  会上,市四中法院与市律师协会签署了《关于选送实习律师到法院担任法官助理的合作协议》《关于建立商事纠纷诉调对接机制的合作协议》。市律师协会还向重庆两江国际商事调解中心调解员代表颁发了聘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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渝东南片区律师执业权利保障工作联席座谈会召开

  本网讯(通讯员 方勇)6月24日,渝东南片区律师执业权利保障工作联席座谈会在黔江召开。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张俊文,市人民检察院第四分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刘伟,黔江区副区长、公安局局长罗仑,市律师协会监事长、全国政协委员、最高人民法院特约监督员彭静出席会议,市人大代表、市政协委员,市司法局、市律协和重庆两江国际商事调解中心有关负责人,渝东南各区县司法局、律工委负责人,黔江区有关部门负责人、律师代表等40余人参加了会议。会议由黔江区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李勇主持。

  与会人员围绕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构建新型检律关系、深化法律职业共同体建设、共同推进矛盾纠纷多元化解等方面进行了广泛交流。会议认为,构建片区联席会机制,是对联席会议制度的深化落实,也是深化渝东南片区律师与司法人员交流合作的有效载体,要协同搭建好沟通交流平台,定期组织召开片区联席会议,加强辖区律师执业权利联动协同保障,及时沟通交流律师执业保障工作情况,研究解决律师执业保障问题,推进法律职业共同体建设,优化辖区司法环境,推动渝东南地区律师工作高质量发展。

  会议强调,要充分认识律师群体在推进依法治国、维护司法公正中的重要作用,律师队伍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促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发挥了积极作用,在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历史进程中,也将越来越重要。要切实把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的各项措施落实落细,突出工作重点,切实搭建律师服务平台,着力与律师构建良性互动新型关系,从细节处充分体现对律师诉讼权利的尊重和保障,进一步改善律师执业环境。要努力打造与律师良性互动的法律职业共同体,律师是社会主义法治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应当平等相待、相互尊重、相互支持、相互监督,构建正当交往、良性互动的新型关系,通过法律职业共同体的同向发力,促进司法公正公信的不断提升。

  会上,市四中法院与市律师协会签署了《关于选送实习律师到法院担任法官助理的合作协议》《关于建立商事纠纷诉调对接机制的合作协议》。市律师协会还向重庆两江国际商事调解中心调解员代表颁发了聘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