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山县隘口司法所“三法共治”助力基层治理

时间: 2022-07-07 来源: 重庆法治报 编辑: 万 先觉 阅读量:14991

  今年以来,秀山县隘口镇司法所紧扣基层治理工作主线,以“枫桥式”司法所创建活动为统揽,着力完善多元矛盾纠纷化解体系创新调解平台,依托“法治大院”推行院落调解“三法共治”机制,夯实调解队伍,有力维护基层和谐。

  该所遵法举荐,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规定,由群众推荐、在群众中产生,选出政治合格、熟悉业务、热心公益、诚信良好的老党员、退休干部、新乡贤担任法治大院“院落调解员”,采用院落网格化管理模式,运用群众自治力量参与基层社会治理,化解矛盾纠纷。

  同时依法调解,开设“法治大院”调解室,注重法理结合,根据《民法典》《土地管理法》《妇女儿童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重点针对抚养赡养等婚姻家庭纠纷、山林土地承包纠纷、宅基地使用纠纷、劳务纠纷、邻里纠纷、交通事故等易发纠纷进行依法调处化解。

  此外,以法促发,通过“法治大院”对接村级公共法律服务室,整合资源为产业项目策划、土地流转等提供法律服务和法律指引,从源头上保障产业发展合法合规,对在产业发展进程中出现的征地拆迁、合同订立、合约履行、薪酬支付、劳务用工等矛盾纠纷进行及时有效化解,助力乡村振兴,优化发展环境,为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

  记者 姚华顺 通讯员 李峻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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秀山县隘口司法所“三法共治”助力基层治理

  今年以来,秀山县隘口镇司法所紧扣基层治理工作主线,以“枫桥式”司法所创建活动为统揽,着力完善多元矛盾纠纷化解体系创新调解平台,依托“法治大院”推行院落调解“三法共治”机制,夯实调解队伍,有力维护基层和谐。

  该所遵法举荐,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规定,由群众推荐、在群众中产生,选出政治合格、熟悉业务、热心公益、诚信良好的老党员、退休干部、新乡贤担任法治大院“院落调解员”,采用院落网格化管理模式,运用群众自治力量参与基层社会治理,化解矛盾纠纷。

  同时依法调解,开设“法治大院”调解室,注重法理结合,根据《民法典》《土地管理法》《妇女儿童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重点针对抚养赡养等婚姻家庭纠纷、山林土地承包纠纷、宅基地使用纠纷、劳务纠纷、邻里纠纷、交通事故等易发纠纷进行依法调处化解。

  此外,以法促发,通过“法治大院”对接村级公共法律服务室,整合资源为产业项目策划、土地流转等提供法律服务和法律指引,从源头上保障产业发展合法合规,对在产业发展进程中出现的征地拆迁、合同订立、合约履行、薪酬支付、劳务用工等矛盾纠纷进行及时有效化解,助力乡村振兴,优化发展环境,为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

  记者 姚华顺 通讯员 李峻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