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官办公室进驻强制隔离戒毒所

时间: 2022-07-08 来源: 重庆法治报 编辑: 万 先觉 阅读量:14948

授牌仪式现场

  本网讯(通讯员 王赟)7月4日,重庆市检察院、市司法局、市戒毒管理局联合召开“强制隔离戒毒所派驻检察官办公室”授牌仪式暨试点工作动员部署会。

  市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高松林,市司法局党委委员、副局长陈姚,市司法局党委委员、市教育矫治局党委书记、局长唐贵发等出席会议,并共同为6个基层检察院的派驻检察官办公室授牌,这标志着司法行政强制隔离戒毒检察监督试点工作在重庆全面启动。

  高松林强调,积极稳妥推动司法行政强制隔离戒毒检察监督试点工作,不仅是一次重大的司法改革,也是严肃的政治任务。深化思想认识,切实增强做好试点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细化操作规程,准确把握最高检、司法部的《关于开展司法行政强制隔离戒毒检察监督试点工作的意见》和重庆市检察院、市司法局的《关于开展司法行政强制隔离戒毒检察监督的实施办法(试行)》,准确把握规定、政策要求和监督内容、范畴,恪守职权范围和边界,确保精准发力,规范监督;加强组织领导,各试点检察院要以此次动员部署会为契机,坚持问题导向,在先行先试上继续下大功夫,开好局起好步,实现共商促共建、共治促共赢,努力推动司法行政强制隔离戒毒检察监督试点工作取得实效。

  唐贵发指出,全市各级司法行政戒毒机关要高站位认识、高标准推进、高水平保障强制隔离戒毒检察监督工作,积极主动接受检察监督,全面提升管理执法水平,为打赢新时代禁毒人民战争、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护航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近日,重庆市检察院与市司法局联合下发《关于开展司法行政强制隔离戒毒检察监督的实施办法(试行)》,决定在万州、涪陵、江北、南岸、北碚、渝北6个区检察院与西山坪强制隔离戒毒所、江北强制隔离戒毒所、涪陵强制隔离戒毒所、万州强制隔离戒毒所、南岸女子强制隔离戒毒所、市未成年人强制隔离戒毒所6个场所开展为期一年的试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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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官办公室进驻强制隔离戒毒所

授牌仪式现场

  本网讯(通讯员 王赟)7月4日,重庆市检察院、市司法局、市戒毒管理局联合召开“强制隔离戒毒所派驻检察官办公室”授牌仪式暨试点工作动员部署会。

  市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高松林,市司法局党委委员、副局长陈姚,市司法局党委委员、市教育矫治局党委书记、局长唐贵发等出席会议,并共同为6个基层检察院的派驻检察官办公室授牌,这标志着司法行政强制隔离戒毒检察监督试点工作在重庆全面启动。

  高松林强调,积极稳妥推动司法行政强制隔离戒毒检察监督试点工作,不仅是一次重大的司法改革,也是严肃的政治任务。深化思想认识,切实增强做好试点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细化操作规程,准确把握最高检、司法部的《关于开展司法行政强制隔离戒毒检察监督试点工作的意见》和重庆市检察院、市司法局的《关于开展司法行政强制隔离戒毒检察监督的实施办法(试行)》,准确把握规定、政策要求和监督内容、范畴,恪守职权范围和边界,确保精准发力,规范监督;加强组织领导,各试点检察院要以此次动员部署会为契机,坚持问题导向,在先行先试上继续下大功夫,开好局起好步,实现共商促共建、共治促共赢,努力推动司法行政强制隔离戒毒检察监督试点工作取得实效。

  唐贵发指出,全市各级司法行政戒毒机关要高站位认识、高标准推进、高水平保障强制隔离戒毒检察监督工作,积极主动接受检察监督,全面提升管理执法水平,为打赢新时代禁毒人民战争、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护航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近日,重庆市检察院与市司法局联合下发《关于开展司法行政强制隔离戒毒检察监督的实施办法(试行)》,决定在万州、涪陵、江北、南岸、北碚、渝北6个区检察院与西山坪强制隔离戒毒所、江北强制隔离戒毒所、涪陵强制隔离戒毒所、万州强制隔离戒毒所、南岸女子强制隔离戒毒所、市未成年人强制隔离戒毒所6个场所开展为期一年的试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