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记者 朱颂扬)父母离婚后,因疏于对孩子履行监护职责,导致孩子走上犯罪道路。近日,渝北区法院刑庭法官任韵霖在审理被告人彭某容留他人吸毒案时,发现彭某监护人怠于履行家庭教育责任,遂向其监护人发出《家庭教育指导令》。这也是该院发出的首张刑事案件《家庭教育指导令》。 被告人彭某系未成年人,父母离婚后,其跟随母亲生活,上了两年职业高中后辍学。之后,其长期与社会闲散人员交往,沾染了吸毒等不良习气,并在今年5月容留3名未成年人吸毒。 承办法官发现,彭某母亲作为监护人,忽视了彭某的生理、心理状况和情感需求,未合理履行监护职责,属于《未成年人保护法》中规定的“怠于履行家庭教育责任”的行为,依法应予以纠正。考虑到彭某刑罚执行完毕后仍是未成年人,其母亲仍需继续履行监护职责,承办法官遂向彭某母亲发出《家庭教育指导令》,要求严格履行监护职责,担负起家庭教育的主体责任,并告知其违反职责可能承担的法律后果。彭某的母亲向法院签署了《家庭教育责任承诺书》,表示将会严格按照要求履行好监护职责。 该院相关负责人表示,在办理涉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中,会更加注重审查监护职责是否履行到位,对怠于履行家庭教育责任的及时发出《家庭教育指导令》,切实落实人民法院对家庭教育的指导职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