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通讯员 李瑞琳)近日,巴南区公安分局交巡警支队民警在处理一起小车夜间疏于观察所造成的交通事故过程中,发现“案中有案”,与之相关的另一方竟醉酒驾驶,驾驶员血液内酒精含量高达251.6mg/100ml。 7月3日,杨某驾驶出租车行至巴南区巴滨路部队码头时,由于夜间光线不足,加之疏于观察,致使车辆越过黄线与对向车道张某驾驶的小车前部发生碰撞,两车车损严重,所幸无人受伤。 李家沱勤务大队民警赶到现场勘查后发现,被撞车车主张某浑身酒气,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嫌疑,于是带他去医院抽血检测,检测结果为其血液内酒精含量高达251.6mg/100ml,以涉嫌醉酒后驾驶机动车。 经询问,张某称当天饮酒之后,休息了几个小时,他自认为酒精已经被吸收挥发,再加上深夜驾车,路宽车少,应该不容易遇上交巡警,便大胆驾车上路,不料还是出了意外。该事故由杨某承担主要责任,张某承担次要责任。 目前,张某已被公安机关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交巡警提醒:酒驾违法,醉驾犯罪;生命无价,酒后禁驾!喝酒开车,害人害己,拒绝酒驾,从你我做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