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通讯员 赵福成)货运车辆在设计和制造过程中,目的是满足货物运输需求,但并不具备作为运载乘客所需要的安全设施,一旦发生交通事故后果不堪设想。近日,沙区警方在辖区内开展路检路查勤务工作中就发现一起货车违法载人的严重交通违法,民警及时消除了安全隐患,并对驾驶员按上限依法给予严厉处罚。 7月11日早上,沙坪坝区公安分局交巡警支队勤务四大队民警在歌乐山金刚坡岔路口执行路面勤务,发现一辆轻型货车货箱搭载了数名乘客,民警随即将该车拦下进行检查。民警发现,该轻型货车核载5人,但实际在驾驶室、车后箱等处共搭载乘客11名,存在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经了解,司机刘某在青木关有一个通讯线路施工工程,由于公司客车损坏暂不能使用,刘某索性先用货车运载工人。刘某虽知道货车载人违法,但是他心存侥幸,以为没有警察检查,可以躲过处罚。 刘某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50条第1款,民警依法对其驾驶证给予记3分,罚款1000元的处罚,并对驾驶员刘某进行安全教育。在民警的安全守法教育下,刘某充分认识到了自己的违法行为及其带来的严重安全隐患,感到非常后悔,表示不会再犯。 交巡警提醒:货运车辆违法载人、客货混装等行为会存在严重安全隐患,一旦发生交通事故后果不堪设想。沙区警方正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事故预防“减量控大”专项整治,严查酒后驾驶、违法载客、摩托车打伞以及飙车炫技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确保道路交通安全有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