赔5万!着急上班抢黄灯,酿成事故担全责

时间: 2022-07-15 来源: 重庆法治报 编辑: 万 先觉 阅读量:15496

  本网讯(通讯员 陶璨雄)眼看前方绿灯转黄灯,上班赶时间的李某驾车在左转路口加速通过,以为自己能躲过红灯,结果在路口中央撞上一辆直行车辆,引发交通事故。

  7月8日,渝北区公安分局交巡警支队龙塔大队民警在渝鲁大道立交转盘执行早高峰勤务时,两辆白色SUV撞在了一起。民警核实两车驾驶员的身份信息后,对他们进行检测,排除了他们酒驾、毒驾嫌疑。

  经查,这起事故是白色长安SUV驾驶员李某闯黄灯抢行所致。当日早上,李某驾车从渝鲁大道方向沿渝鲁立交往新溉大道方向行驶,当他行驶至停止线前,前方的信号灯变成了黄灯,他因上班赶时间,就猛踩油门想加速通过路口,正当他驾车行驶到左转路口时,右前方沿新溉大道方向直行驶来另一辆白色SUV,两车撞在了一起。所幸两车驾驶员均系了安全带,事故并未造成人员受伤。

  由于此次事故是驾驶员李某驾车闯黄灯抢行导致,负事故的全部责任,承担事故造成的所有损失共计5万元。民警对李某的行为进行严厉的批评教育后,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八条规定,对他处以记6分、罚款200元的处罚。

  交巡警提醒广大驾驶员:抢黄灯是指机动车在路口遇到黄灯时不按警示停车,而是继续通行的行为。《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黄灯表示警示,并规定机动车路口遇黄灯亮起时,已经越过停止线的车辆可以继续通行,还未越过停止线的车辆应停车。请广大驾驶员朋友遵守交通规则,安全文明出行。

Copyright 2020 © 重庆长安网 中共重庆市委政法委员会 主办 重庆法治报社 承办

渝公网安备50011202500163号 渝ICP备15010797号 电话 023-88196826

重庆法治报社打击"新闻敲诈"举报电话:023 - 88196822 本网及网群刊发稿件,版权归重庆长安网所有,未经授权,禁止复制或建立镜像

在线投稿 请使用系统指派指定账号密码登录进行投稿。
赔5万!着急上班抢黄灯,酿成事故担全责

  本网讯(通讯员 陶璨雄)眼看前方绿灯转黄灯,上班赶时间的李某驾车在左转路口加速通过,以为自己能躲过红灯,结果在路口中央撞上一辆直行车辆,引发交通事故。

  7月8日,渝北区公安分局交巡警支队龙塔大队民警在渝鲁大道立交转盘执行早高峰勤务时,两辆白色SUV撞在了一起。民警核实两车驾驶员的身份信息后,对他们进行检测,排除了他们酒驾、毒驾嫌疑。

  经查,这起事故是白色长安SUV驾驶员李某闯黄灯抢行所致。当日早上,李某驾车从渝鲁大道方向沿渝鲁立交往新溉大道方向行驶,当他行驶至停止线前,前方的信号灯变成了黄灯,他因上班赶时间,就猛踩油门想加速通过路口,正当他驾车行驶到左转路口时,右前方沿新溉大道方向直行驶来另一辆白色SUV,两车撞在了一起。所幸两车驾驶员均系了安全带,事故并未造成人员受伤。

  由于此次事故是驾驶员李某驾车闯黄灯抢行导致,负事故的全部责任,承担事故造成的所有损失共计5万元。民警对李某的行为进行严厉的批评教育后,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八条规定,对他处以记6分、罚款200元的处罚。

  交巡警提醒广大驾驶员:抢黄灯是指机动车在路口遇到黄灯时不按警示停车,而是继续通行的行为。《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黄灯表示警示,并规定机动车路口遇黄灯亮起时,已经越过停止线的车辆可以继续通行,还未越过停止线的车辆应停车。请广大驾驶员朋友遵守交通规则,安全文明出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