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通讯员 熊英桥)近日,两江新区峨眉大道太湖东路路口,一辆摩托车和一辆小轿车发生交通事故,事故造成两车不同程度受损,摩托车驾驶人全身多处擦伤。 当日,两江新区公安分局交巡警支队接到事故报警后,查看事发时监控视频发现,当事人陈某驾驶摩托车沿太湖东路由西向东行驶至事发路口时,遇交通信号灯黄灯闪烁,陈某不但没有减速停车,反而加速通过,在行至路中央时与正常通行的刘某驾驶的小轿车发生碰撞。 民警依法判定陈某负该起事故全部责任,同时对陈某驾驶非机动车不按照交通信号规定通行的违法行为进行了处罚。 交巡警提醒: 为了您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骑乘摩托(电动)车时请佩戴安全头盔,不超速超载,不加伞、不违停、不噪声扰民,驾乘车辆时系好安全带,守法规知礼让,安全文明出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