遮阳又“遮眼” 方便却危险

时间: 2022-07-28 来源: 重庆法治报 编辑: 万 先觉 阅读量:14880

  本网讯(通讯员 杨婷)古人曾说“一叶障目”,现实生活中随着社会的进步,普通两轮摩托车的使用率不断提高,但一些两轮摩托车驾驶人为了在驾车时能够遮风挡雨,随意改变车辆外形,搭建车辆遮阳伞等物件,殊不知这样的物品存在较大的安全隐患。

  近日,大足区公安局交巡警支队邮亭大队民警接到群众报警,称有一辆普通两轮摩托车追尾自己驾驶的客车。民警赶到现场后,了解到客车驾驶人在站点正常上下乘客,突然听到“咚”的一声,下车查看发现被一辆摩托车追了尾。

  经民警询问,摩托车驾驶人赖某承认是自己不小心追尾,而赖某驾驶的摩托车违规搭建了遮阳伞,因为遮阳伞挡住了视线,导致了事故发生。赖某解释,自己搭建遮阳伞也是因天气炎热想遮挡阳光,但没想到会造成交通事故,已意识到错误。

  赖某未与前车保持足以采取紧急制动措施的安全距离是造成此次事故的原因,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民警认定此次事故由赖某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并对赖某私自改变车辆外形搭建遮阳伞的行为进行了批评教育,责令其拆除遮阳伞。

  交巡警提醒:

  遮阳伞虽能遮风挡雨,但在行车时会遮挡驾驶人视线、增大行驶阻力、影响行车稳定性,遇到道路湿滑、刮风下雨等恶劣天气,重心不稳易导致侧翻。同时,驾车出行应与前车保持安全距离,时刻观察道路情况,守法文明出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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遮阳又“遮眼” 方便却危险

  本网讯(通讯员 杨婷)古人曾说“一叶障目”,现实生活中随着社会的进步,普通两轮摩托车的使用率不断提高,但一些两轮摩托车驾驶人为了在驾车时能够遮风挡雨,随意改变车辆外形,搭建车辆遮阳伞等物件,殊不知这样的物品存在较大的安全隐患。

  近日,大足区公安局交巡警支队邮亭大队民警接到群众报警,称有一辆普通两轮摩托车追尾自己驾驶的客车。民警赶到现场后,了解到客车驾驶人在站点正常上下乘客,突然听到“咚”的一声,下车查看发现被一辆摩托车追了尾。

  经民警询问,摩托车驾驶人赖某承认是自己不小心追尾,而赖某驾驶的摩托车违规搭建了遮阳伞,因为遮阳伞挡住了视线,导致了事故发生。赖某解释,自己搭建遮阳伞也是因天气炎热想遮挡阳光,但没想到会造成交通事故,已意识到错误。

  赖某未与前车保持足以采取紧急制动措施的安全距离是造成此次事故的原因,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民警认定此次事故由赖某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并对赖某私自改变车辆外形搭建遮阳伞的行为进行了批评教育,责令其拆除遮阳伞。

  交巡警提醒:

  遮阳伞虽能遮风挡雨,但在行车时会遮挡驾驶人视线、增大行驶阻力、影响行车稳定性,遇到道路湿滑、刮风下雨等恶劣天气,重心不稳易导致侧翻。同时,驾车出行应与前车保持安全距离,时刻观察道路情况,守法文明出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