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载233%!“百吨王”司机受处罚

时间: 2022-07-31 来源: 重庆法治报 编辑: 万 先觉 阅读量:14958

  本网讯(通讯员 葛胜东)为有效遏制“两客一危一货”车辆夏季违法高发态势,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营造良好道路交通安全环境,渝北交巡警结合辖区实际扎实有效的推动夏季突出交通违法行为专项整治百日行动。7月24日,驾驶员楚某驾驶超载大货车经过渝北区南北大道被交巡警查获。

  当日傍晚,渝北区公安分局交巡警支队兴隆公巡大队民警在南北大道进行货车专项整治,7点半左右时,一辆车牌号为渝D****5的货车飞驰而过,民警立即喊话示意停车检查,指挥其到前方金刚超限检测站过磅检测。经过磅称重检测,该车核载重量为31吨,实载103.25吨,载物超过核定装载量233%。民警检查发现,该货车为了多装货物,货厢被改造过,加高加宽,容积量超过2倍以上。一旁的驾驶员看见被民警检测出数倍超载的情况后,垂头丧气、不停哀叹。

  经查,该车驾驶员姓楚,是重庆某运输公司司机。当天中午,楚某接到一个业务,要从渝北区两路城区拉一批水泥前往渝北茨竹镇某建筑工地,楚某开车来到水泥仓库发现:这批水泥较多,走一趟拉不完,跑两趟,既耗时又耗油。为此,于是,他决定一次性拉完,反正自己改造了货厢,再多也都装得下,外表还看不出来。傍晚,他装好水泥,行驶到南北大道金刚超限站附近时,被执勤民警拦截。

  民警对楚某擅自改变机动车外形和超载驾驶机动车上路的两项行为进行了严厉的批评和教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对楚某两项违法行为共计处以记6分、罚款1200元的处罚。

  交巡警温馨提示:广大货车驾驶员们,驾驶车辆运载货物时,要自觉遵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切勿超载行驶。上路行驶,安全第一,规范行车,文明守法,安全运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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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载233%!“百吨王”司机受处罚

  本网讯(通讯员 葛胜东)为有效遏制“两客一危一货”车辆夏季违法高发态势,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营造良好道路交通安全环境,渝北交巡警结合辖区实际扎实有效的推动夏季突出交通违法行为专项整治百日行动。7月24日,驾驶员楚某驾驶超载大货车经过渝北区南北大道被交巡警查获。

  当日傍晚,渝北区公安分局交巡警支队兴隆公巡大队民警在南北大道进行货车专项整治,7点半左右时,一辆车牌号为渝D****5的货车飞驰而过,民警立即喊话示意停车检查,指挥其到前方金刚超限检测站过磅检测。经过磅称重检测,该车核载重量为31吨,实载103.25吨,载物超过核定装载量233%。民警检查发现,该货车为了多装货物,货厢被改造过,加高加宽,容积量超过2倍以上。一旁的驾驶员看见被民警检测出数倍超载的情况后,垂头丧气、不停哀叹。

  经查,该车驾驶员姓楚,是重庆某运输公司司机。当天中午,楚某接到一个业务,要从渝北区两路城区拉一批水泥前往渝北茨竹镇某建筑工地,楚某开车来到水泥仓库发现:这批水泥较多,走一趟拉不完,跑两趟,既耗时又耗油。为此,于是,他决定一次性拉完,反正自己改造了货厢,再多也都装得下,外表还看不出来。傍晚,他装好水泥,行驶到南北大道金刚超限站附近时,被执勤民警拦截。

  民警对楚某擅自改变机动车外形和超载驾驶机动车上路的两项行为进行了严厉的批评和教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对楚某两项违法行为共计处以记6分、罚款1200元的处罚。

  交巡警温馨提示:广大货车驾驶员们,驾驶车辆运载货物时,要自觉遵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切勿超载行驶。上路行驶,安全第一,规范行车,文明守法,安全运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