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通讯员 熊英桥)在发生交通事故后,第一时间救人和报警是常识,但总有人抱有侥幸心理,试图逃避责任,殊不知天网恢恢,疏而不漏,终究难逃法律的制裁。 近日,两江新区警方在深入推进夏季治安打击整治“百日行动”过程中,接到一起交通肇事逃逸警情,报警人称自己停放在金竹路的三轮车不知何时被撞,车辆从路边被撞到了人行道的警示柱上。 接警后,民警迅速开展调查取证,通过道路监控很快锁定了肇事车辆。民警联系上车主周某,其坦白称,是自己在当天凌晨驾车沿金竹路行驶时,不小心撞上了停放在路边的车辆。他想着夜深,附近也没有人看见,为逃避责任,片刻犹豫之后,抱着侥幸心理逃离现场,没想到整个事故发生过程被道路监控拍得清清楚楚。 由于周某肇事逃逸,其负此次事故全部责任。民警根据相关规定,对周某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交通违法行为处罚款1000元,记6分。 交巡警提醒:交通肇事逃逸是非常严重的交通违法行为,如果在行车途中发生交通事故,驾驶员应及时报警、抢救伤者,不要抱有侥幸心理、逃离现场。肇事逃逸后,逃逸方无法得到保险公司理赔。如果造成对方重伤或者死亡,依据我国法律规定还要追究逃逸者的刑事责任。 |